许海波

更新时间:2023-02-06 22:56

许海波,男,1964年生,山东邹平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自1989年在山东政法学院工作。1995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教务处副处长,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任法律一系党总支书记,2005年3月任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同时兼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教学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校语委办主任、校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省级示范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200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学术荣誉

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和先进科研工作者、学术骨干

学术兼职

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学会理事

个人简介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在邹平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85年9月被破格录取到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专业普通本科班学习,1989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3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讲师;1998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副教授;2005年11月任教授。2005年3月被学院确定为学术骨干。2005年4月任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律实务分委员会委员。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或领域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科研成果

1、论文:《还犯罪既遂以本来面目——对犯罪既遂标准通说的质疑》,《东岳论丛》2004年9月,2004年学院科研成果二等奖;

2、论文:《略论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政法论丛》2003年4月,2003年学院科研成果二等奖;

3、论文:《关于挪用公款罪立法完善的几点思考》,《政法论丛》2005年8月;

4、著作:《贪污贿赂罪若干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

5、论文:《严打刑事政策运行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政法论丛》2005年6月;

6、论文:《论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便利》,《检察日报》2004年7月;

7、论文:《浅论沉默权制度的合理性根据》,《青年工作论坛》2005年8月;

8、论文:《浅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山东审判》2004年8月;

9、论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罚缺陷及立法完善》,《山东审判》2005年6月;

10、论文:《对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理性思考》,《政法论丛》2004年6月;

11、论文:《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的法理基础》,《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8月;

12、论文:《论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山东审判》2002年6月;

13、论文:《关于绑架罪的几点思考》,《黄河口司法》2005年7月;

14、论文:《浅论沉默权制度的法理基础》,《中外法制》2005年4月;

15、论文:《浅论沉默权制度的诉讼价值》,《中外法制》2005年6月;

16、论文:《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政法文汇》2003年10月;

承担课题

1、山东省社科重点科研项目:《中国严打刑事政策研究》,省社科重点课题(主持人曲伶俐教授);

2、司法部课题:《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职学结合的办学机制、培养途径研究》,司法部课题(主持人张卫华教授)。

3、山东省社科重点科研项目(08BFXZ02):《先秦法治思想的合理内核》

4、山东省软科学科研项目(2007RKA137):《防范学术腐败制度之构建》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6日,山东省政府公布新一批人事任免。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许海波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许海波的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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