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3 11:31
许行贯(1932年1月-2019年12月24日),出生于天津,湖南长沙人。194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许行贯同志,湖南长沙人,1932年1月出生于天津,194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浙江省杭县崇化乡工作队队员、土改工作队队员,上泗区委统计干事,县委工作队队长、宣传干事,县报社副主编,县委办副主任,杭州市委办秘书、农村组组长,省委萧山社教工作团办公室副主任;
1967年3月下放杭州五七干校劳动;
1970年5月起任杭州市革委会政工组干事,市农办秘书组负责人、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杭州市副市长兼农办主任、党组成员,杭州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农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1986年10月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
1988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3年1月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3月任九届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4年3月离职休养。
2019年12月24日,许行贯因病医治无效,在杭州逝世,享年88岁。
2019年12月30日,许行贯的遗体在杭州火化。
许行贯同志在杭县崇化乡工作期间,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全国解放后,在杭县、杭州市工作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领导起草处理大量文稿和事务,全心全意为党委领导搞好服务,为推动农村土地改革、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等倾注大量心血;“文革”期间,受到冲击,下放杭州五七干校劳动,但对党的信念毫不动摇。恢复工作后,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系列指示,为扭转“文革”造成的混乱局面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杭州市委市政府任职期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善于发现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参谋助手作用,工作成效明显;在省委省政府任职期间,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原则,忘我工作,全力协助省政府主要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努力抓好农口、政法系统等分管领域的工作,特别是针对粮食生产连续减产的困难局面,加大农业农村工作力度,研究提出发展我省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及强农扶农一系列政策意见,有力促进粮棉油麻猪菜果等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全省农业总产值得到大幅增长,为保证省政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省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专委会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重抓好地方立法、普法教育、执法检查,大胆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积极履职尽责。
离休后,仍十分关心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全力做好农技推广工作,继续为“三农”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他热心社会公益和教育事业,多次捐款捐物,并在浙江农林大学捐资设立“许行贯教育奖励基金”。生前留下遗嘱,丧事一切从简,体现了老共产党员的崇高品格和高尚情操。
许行贯同志一生光明磊落、公道正派,艰苦朴素、克己奉公,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敬重。(《浙江日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