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13:40
逻辑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哲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哲学学士学位,是研究思维形式及思维规律的专业。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逻辑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和哲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公理化方法、形式化方法和语义分析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专业研究的基本能力。
1631年,西方逻辑学开始传入中国。
20世纪50、60年代,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先后举办过逻辑学训练班,在有条件的大学设置了逻辑学专业。
“文革”期间,大学的逻辑教研室(组)都被撤销,学校里的逻辑课被取消,专业队伍被解散。
1978年,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逻辑研讨会。
1983年,中国逻辑学会主办第三次全国逻辑讨论会,讨论中心题目是如何改革中国普通逻辑课程内容和体系。
1992年以后,中国高等学校逻辑学教研遇冷。
1998年,教育部在新修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把逻辑学列为哲学类三个专业之一,专业代码为010102*,属于哲学类专业。
2012年、2020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逻辑学专业代码都是010102,属哲学类。
逻辑学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逻辑学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能够运用哲学思维认识、分析理论及现实问题的能力,良好的人文基础和自然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宽广的国际视野,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善于合作的团队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的专门型或复合型人才。
培养具备系统的逻辑学基础知识,一定的数学素养以及计算机理论和操作能力,能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管理部门从事逻辑学的教学、科研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并能从事计算机科学和语言学的科研和应用方面相关工作的逻辑学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学制:四年。各高校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因自主创新创业而延迟毕业,采取的方式包括保留学籍、休学等。专业理论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60学分,总学分应根据各高校规定执行。
授予学位:逻辑学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者,可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学生应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的历史与理论,以及逻辑学领域的专业知识。
学生应掌握逻辑学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中国国内外逻辑学专业的相关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学生应基本具备创造性地学习逻辑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具备将所学理论和思维方法用于处理具体问题的实践能力;具备能够以逻辑学思维方式进行理论研究的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逻辑学专业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类课程、通识类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课程应重视课堂教学和课余讨论环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讨论环节应当视课程内容占有一定比例。
课程体系中应当包含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学生创造性学习和自主学习,创新创业类课程可以纳入学分体系,具体学分比例由各高校自行规定。
公共基础类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大学外语课程、公共体育课程、军事理论与实践课程等。
公共基础类课程内容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通识类课程包括相关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课程以及创新创业类课程,其中应包括至少l门自然科学领域课程和1门创新创业类课程。
通识类课程内容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自行设置。
专业理论课程分为专业基础主干类课程和专业方向类课程。
专业方向类课程:均为选修课程。课程设置应注重经典阅读、问题导向和跨学科研究。鼓励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类实习和专业科研活动。各高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各院系必须为学生指定专门的指导教师。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所有活动必须在指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专业类实习:包括各类社会实践类活动、逻辑学专业暑期学校或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实习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2个月。
专业科研活动:包括参加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哲学类学术会议,或学生自主科研、发表逻辑学专业论文以及其他相关学术活动。创新创业活动也可并入专业科研活动中计算学分。
毕业论文:选题应立足于逻辑学专业的理论或现实问题,对相关学术文献(基本文献、已有研究成果、相关理论与方法)有较为系统的掌握。毕业论文必须以哲学理论问题或社会现实问题为导向,以相关学术文献为基础,以哲学反思为特征,主题明确,论证清晰。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逻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等具体情况确定师资规模。根据教育部对本科专业的生师比要求,逻辑学专业的生师比原则上不高于16:1。专任教师一般应不少于12人。
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兼任教师。兼任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专任教师的水平并符合教学要求。
(1)50岁及以下的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应有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或海外学位的专任教师,具体比例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
(3)专任教师具有非本校最高学历背景的教师不少于5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0%,55岁及以下的专任教师不少于30%。
(1)教师的专业背景应覆盖本专业知识体系所含领域;
(2)教师应能独立讲授专业基础主干类课程或专业方向类课程1-2门;
(3)在中国国内核心期刊或境外相关期刊发表逻辑学专业论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等。
(1)专业课教师应当注重引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和相关文献,培养学生的哲学问题意识和研究能力;
(2)应当积极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
(3)应当努力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科研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4)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
教师应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参加相关培训及研修,追踪学科前沿,更新知识结构,拓展学术视野,提高教学技能、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各高校和院系应重视与鼓励教师进一步深造,制定相应发展规划,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待。
各高校应当为逻辑学专业学生和教师提供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信息资源,配备逻辑学专业图书资料,订购一定数量的中外文逻辑学专业期刊,购买一定数量的逻辑学专业数字资源库。
各高校和院系应当为教学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必要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以及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学辅助人员等。
各高校应保证为逻辑学专业本科教学提供每年不少于学校其他文科专业经费平均数的经费投入,且能逐年有所增加。
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和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环节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
各高校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充分发挥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日常管理、定期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日常管理:由院系本科教学负责人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指定专人对教学运行与质量进行管理。
定期管理:由学校和院系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或专项评估。
过程管理:建立和实施院系负责人听课制度、专家督导制度、同行评议制度、学生评教制度。
质最评估:注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追踪调查,特别注重毕业生创新创业成就,积极收集意见反馈,以此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3+X模式是逻辑学本科专业基础主干类课程体系,其中的3是指3门哲学类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X是指哲学专业的必修基础课程。
逻辑学专业相近的考研方向主要有逻辑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法律等。
学生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管理部门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并能从事计算机科学和语言学的科研和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摘录时间: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