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岗定责

更新时间:2023-06-17 23:34

也称“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无职党员指的是无论党内党外都没有任何职务的普通党员。设岗定责就是要根据工作、学习、责任、义务等实际情况,由所在党组织给每个普通党员指定其岗位、明确其职责,比如可以把村务党务监督、物品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卫生保洁、治安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细化给个人,明确其在固定时间内应该做什么,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后,这项工作便与其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项党员依岗承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与评议的一项制度性工作。

简介

设岗定责、任务到人,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的管理常态。“一讲二评三公示”虽然具有特定的对象和要求,但同样适用现代管理方式。借鉴这种管理方式,高度重视设岗定责,做到科学设岗、合理定责、任务到人,其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促使党内创先争优、党群共建活动,紧紧围绕各行业、各单位的本职工作,防止活动与业务工作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使“创先”真正落实到各个单位,“争优”真正落实到每个人。

科学设岗

科学设岗,实质是科学、合理地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的过程。  首先,要从全局的角度分类“设岗定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由党政主要领导召集编制人事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按照“三定”方案和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内设机构及每个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  在国有企业和“两新”组织,由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法人召集人力资源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及车间、班组负责人,按工作职能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任务以及经营目标,细化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党员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履职要求。在村和社区,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召集机关科室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按照机关科室和村(社区)“两委”基本职责,根据发展实际、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特别是落实“三项制度”和“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细化工作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特长,对有职党员按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确定具体任务。要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原则,应设尽设、设置科学,努力克服人浮于事、职能碰撞、内耗严重的“机关病”。  其次,要高标准、严要求“设岗定责”。这次设岗定责,不同于日常情况下、一般意义上的设岗定责,而是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活动内容之一。它着眼于以先进的思想理念、以科学的体制机制,既规范党组织的执政行为,又激发党员发挥先进性的动力。因此,这次设岗定责必须体现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不能满足于泛泛号召、一般标准,而是要体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价值追求。  责任到人,就是要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予以明确。在设岗定责时,要将每一个岗位的主要职能细化、具体化,还要便于履行、便于考核,实现人人有岗位,事事争先做。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人去执行,岗位设得科学,责任定得合理,还需要合适的人去干、去担承。根据人才学原理,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所长,也有所短,在全局的大棋盘上各有其作用。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从全局出发,把握每个成员的优长,将他们安置到合适的岗位,将岗位所需与个人之长有机统一起来,以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每个成员来说,要按照党员“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爱好、专长,主动自我认岗,办不到的不空口许诺,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使认岗切实可行;在此基础上,通过支部议岗,并对认岗情况和岗位职责予以公示,确保任务“落地生根”,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局面。  总之,设岗定责任务到人,既是“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前提条件,也是整个活动的关键环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它与规范政务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结合起来,把它与“争优创星”星级评选结合起来,按照合理设岗、党员认岗、支部定岗、公示明岗、民主评岗等程序进行,从而以创先争优促进管理上水平、工作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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