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1 19:34
设施等机关(日语:施设等机関/しせつとうきかん、英语:Facilities, Affiliated institutions)为内阁府(含宫内厅、委员会、厅。)及国家行政组织法第3条第2项规定之行政机关(省、委员会、厅)设立的试验研究机关、检查检定机关、文教研修设施(包含类似机关与设施。)、医疗更生设施、矫正收容设施与作业设施的总称。
依据1984年7月1日实施国家行政组织法修正案,原先的“附属机关”细分为“审议会等”、“设施等机关”、“特别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