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2 15:16
访问法是通过访员与调查对象接触,收集有关资料的社会调查方法。从接触方式而言,分为面访和电话采访;从访问类型而言,分为结构型访问(问卷式)和非结构型访问(交谈式);从访问的人数而言,分为个别访问和集中访问,后者又可分为座谈和集中填答问卷两种。采用访问法,可以对某一主题或某一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搜集资料,还可以在访前不做具体限定而在与被访者的晤谈过程中,捕捉有用的信息,确定访问的具体内容。访问法的优点是,搜集资料的完成率较高,提问方式较灵活,可以对一些问题作深度调查;它的缺点是,面访实施费用较高,时间和人力花费也较大,无法使被访者完全匿名,因而对其答题结果会有所影响。运用访问法搜集资料前,应对调查人员进行先期培训。采用结构型访问时,调查员必须严格按程度规定操作,掌握核实手段,确保被访者是特指的人。对于非结构型访问(特别是座谈会)来说,访问成功与否几乎完全取决于采访者的水平和能力。
分类
按访问内容分类:1,事实访问;2,意见访问;3,解释访问
按访问的具体方式分类:1,面谈访问;2,邮寄访问;3,电话访问;4,留置访问;5,个别深度访问;6,小组讨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