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有效性

更新时间:2023-06-09 14:15

证据的有效性亦称“证据约胜任性”。指提供证据的资料来源可靠的程变。

确定证据有效性的原则是:(1)来自独立来源的证据比来自被审单位的证据更可靠;(2)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所产生的证据比控制薄弱的证据更可靠;(3)审计人员通过地审查、观察、计算和调查而取得的证据比间接得到的证据更可靠;(4)原始证据比副本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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