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标准研究

更新时间:2022-07-05 18:47

《证明标准研究》是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金友。本书对于事实举证者和判定者来说,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

内容简介

对举证者来说,负举证责任者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自己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因此而积极举证;对不负举证责任者来说,举证虽系其权利。但他通过证明标准明确知悉负举证责任者的举证达到何种证明程度才可以卸下举证责任,从而有利于其为了自己的权益而积极反证,以使对方举证的证明效力得到抵消,使其证明达不到标准。举证双方有了证明标准这一尺度,举证就具有了积极性、竞争性和可预见性。而对于事实判定者来说(这里讲的是事实判定者而不是事实裁判者,因为它不仅包括法院作为事实的裁判者,还包括侦查、起诉机关作为事实的决定者),证明标准一方面是其指导和衡量事实举证的尺度,另一更重要的方面是其指导和规范自己对事实判定的尺度。

作者简介

刘金友,山东省莱州市人,1943年生。1967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考取北京政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研究生,198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系我国首批诉讼法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曾多次被评为师德先进、优秀教师,参加或主持国家与部级法学科研项目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6项。现已出版学术著作三十余部,发表论文一百余篇。代表作有《证据理论与实践》、《公证律师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证据法学》等。在诉讼圆融论、平衡法学论、主客观标准融合三维证明标准论统一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精神赔偿与民、刑的良性互动和可分论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理论。参与了刑事诉讼法、律师法、证据规则、律师规范等多项立法工作;做兼职律师工作及为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提供专家咨询、项目论证与服务等,因“业务精湛”、“仗义执言”、“殚精竭虑”、“成绩卓著”,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著名律师专家。

目录

序言

导论

一、研究动机与目的

二、研究方法与范围

三、研究思路

第一章 证明标准基本理论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一、诉讼证明的界定

二、证明标准的界定

第二节 证明标准的地位

一、证明标准的地位

二、证明标准与证明责任及推定的关系

第三节 证据制度与证明标准

一、证据制度的目的与宗旨

二、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显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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