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2:28
抽象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
概念反映了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事物的性质和关系都是事物的属性。具有相同特有属性的事物组成一个类,具有不同特有属性的事物分别组成不同的类。组成某类的那些个别事物是该类的分子。某类事物的特有属性,就是该类事物都具有而别的事物都不具有的那些属性。一类事物的特有属性是该类事物普遍、必然地具有的属性;某类事物的本质属性是对该类事物有决定性的特有属性。
某类事物的固有属性就是该事物派生的特有属性。例如,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是人的本质属性,而能思维、有语言则是人的固有属性。
人的认识发展是由生动直观到抽象思维,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感觉、知觉和印象属于生动直观与感性认识的阶段。人们在感觉、知觉和印象的基础上,借助思维的抽象作用,便形成了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概念。概念的产生是人的认识过程中的飞跃,它与感觉、知觉和印象有质的区别。
概念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认识的发展是由认识事物的固有属性到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发展;概念的发展是由初步概念到深刻概念的发展。
语词与概念
语词是语言材料,它表现为一串声音或一组笔划(字)。
概念的产生和存在必须依附于语词;思想的交流也须借助于有声的或有形的语词。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不同语词可以表示同一事物,表达同一概念。语词也可以是多义的,同一语词可以表示不同事物,表达不同概念。按照把语词区别为实词和虚词的分类,一般说实词表达概念,而虚词中的语气词、叹词都不表达概念。但某些虚词如“或者”、“并且”、“如果……则”,表示事物之间或事物情况之间的关系,它们也表达概念。这些概念叫做逻辑概念,它们在形式逻辑中起着重要作用。
传统逻辑里的单独词项在现代逻辑里被称为个体词;传统逻辑里的词项是可作直言命题主项和谓项的普遍概念,在现代逻辑里分析为谓词或类。
英文(原文):kinds of terms
拼音:cīxiàng dē zhǒnglèi
传统逻辑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可作为直言命题的主、谓项的概念所作的划分。
其外延是单独事物的词项称为单独词项,也称个体词项,如“鲁迅”、“月球”等。有些单独词项使用了时间空间方面的限制词,如“甲午海战”;或者包括了表示最高程度的形容词,如“世界最高峰”;或者包括了序数词,如“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或者包括了“这个”、“那个”等指示词,如“地球的那个卫星”。它们能够指示特定的、单独的事物,叫做摹状词。
其外延是若干事物组成的类的词项是普遍词项,如“商品”。形容词如“红的”表达普遍词项,其外延是一切红色的事物组成的类。动词如“种植”也表达普遍词项,其外延是一种生产活动。词组“《共产党宣言》的作者”也表达普遍词项,其外延不是单个个人。
集体或称集合体与由构成刻集体的个别事物所组成的类,是不相同的。如森林这个集体不同于树林这个类;工人阶级这个集体不同于工人这个类。
反映集体的词项是集体词项或称集合词项。有的集体词项是单独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有的集体词项是普遍的,如“森林”、“民族”。在思维过程中,容易混淆由某一语词所表达的集体词项与由这个语词所表达的由构成这个集体的个别事物所组成的类的普遍词项。例如,在“鲁迅的小说最长不过三万字”中的“鲁迅的小说”属于普遍词项,而不是集体词项;但“鲁迅的小说不是一天可以读完的”中的“鲁迅的小说”,则是单独的集体词项。
也称肯定词项和否定词项。带有否定词“不”、“非”等的词项是负词项,负词项反映不具有某属性的事物,如“非金属”。不带有否定词的是正词项,正词项反映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词项“A”的外延是类 A,负词项“非A”的外延是类A的补类──类A 。补类总是相对于某一特定范围的,这个范围称为论域。如以化学元素为论域,“非金属”仅指氧、碳等元素,而不指动物、房子等事物。
反映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的词项是绝对词项,如“商品”。反映某种关系的事物的词项是相对词项,如“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原因”与“结果”等。
三段论是由三个直言命题构成的一种推理形式,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第一,这三个直言命题以且只以三个不同的词项作主项和谓项。
第二,每个词项在任意一个命题中至多出现一次,但在这三个直言命题中共出现两次。
第三,以其中的两个命题为前提,以第三个命题为结论。
有且只有一个词项不在结论中出现而只在前提中出现两次,该词项称为中项,常用M表示;结论中的主项称为小项,常用S表示;在结论中的谓项称为大项,常用P表示。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做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做小前提,按照习惯,我们一般将大前提放在前面,小前提放在后面,但这不是区分大小前提的标准。区分大小前提的标准是它们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