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6:50
试办托拉斯是一种理论思想,逐步减少行政管理办法,增加经济管理办法,在工交企业组织托拉斯。
1960年春,中共中央领导人在讨论“二五”计划后三年规划时,刘少奇开始感到应从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方面进行一些调整。在生产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上进行改革,当时就议论过托拉斯问题。
1960年3月24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天津召开会议。邓小平在会上说:大家赞成这个意见,就是生产关系要有个改革,实际上也是上层建筑要有个改革。我们研究,恐怕要走托拉斯道路。最近我们在北京讨论了托拉斯的问题,就是为了使工业发展速度更快一些,也是为了综合利用。组织托拉斯,首先接触到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问题。所谓搞托拉斯,就是以一个行业为主,兼管其它行业。比如准南,有煤有铁,还有化工,搞一个托拉斯,或者归煤炭部管,或者归冶金部管,都可以。又比如石景山钢铁厂,京西煤矿就在它的门口,还有迁安铁矿、龙烟铁矿,这几个点可以建立几个钢铁基地、几个化工基地,搞个托拉斯来管。
组织托拉斯的问题虽然早已明确提出,但由于当时国民经济正在调整之中,没有作具体部署。1963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中央决定对工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减少行政管理办法,增加经济管理办法,在工交企业组织托拉斯。
1963年夏,国家经委派工作组在沈阳进行调研。当时沈阳市463户国营工业企业中,中央直属企业102户,省属企业54户,其余为市属企业。它们又分别隶属于中央17个部委的38个局、省的18个厅和市的20个局或公司,再加上其它经济部门、管理企业的机构纵横交错,关系复杂。而且各级主管部门都有自身的利益。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走“大而全”、“小而全”的道路,造成资源和设备的严重浪费和闲置。许多企业的领导干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管理体制,采取托拉斯式的专业公司。
同年9月,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工业发展问题的文件,认为组织托拉斯是工业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指出:“管理工业企业,主要是要用经济办法,而不能片面地依靠行政手段。”“可以考虑利用像托拉斯这一类生产、交换和科学试验的综合性的组织形式,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用经济办法管理工业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1]这个文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正式通过。但是,组织托拉斯的问题开始在某些工业部门酝酿试办。
同年10月21日、23日和24日刘少奇在听取薄一波关于工业情况的汇报时强调指出,我们现行的办法是用行政的手段去管理经济,即由各级行政机关行使管理经济的权力。这就造成经济管理上或是“统”得过死,或是分散主义,造成经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他还进一步指出:这种中央各部和省、市的厅、局都干预经济的办法,连资本主义的办法都不是,“是超经济的办法”,“是封建主义的办法”。[2]他再次提出要按行业组织专业公司,减少行政干预。他说:“要组织国内的统一市场,就要组织统一的生产。”[3]而这种统一的生产“由行政机关管,不如由公司管”,即用托拉斯这种经济组织代替行政组织来管理经济,并把各部、省的厅、局由以前的行政机构改为企业组织,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接近生产、接近企业”。[4]
同年12月,国家经委召开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会上就试办托拉斯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征询意见。12月26日,刘少奇听取薄一波、余秋里关于这次会议情况的汇报,并再次就如何组织托拉斯问题作了指示。
1964年1月7日,薄一波等向毛泽东、刘少奇汇报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情况时,刘少奇再次系统地重申了他组建托拉斯,改善我国工业管理的意见。毛泽东也指出:“目前这种按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办法,不好,要改。比如说,企业里用了那么多的人,干什么,……用那么多的人,就是不按经济法则办事。”[5]
2月26日,煤炭工业部党组向国家经委和中央书记处提交了关于华东煤炭工业公司组织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少奇同志关于组织托拉斯、用经济办法管理工业的指示,今年我们准备首先在徐州成立华东煤炭工业公司进行试点,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4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这个报告。这样,我国试办的第一个托拉斯企业正式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国家经委当即会同工业、交通各部门开始研究试办托拉斯的具体方案。
1964年6月,国家经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斯的意见报告(草稿)》。7月17日,正式向中共中央提交了这个报告。周恩来十分重视,亲自主持会议讨论这个文件,并提出原则性意见:第一,要处理好组织托拉斯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第二,托拉斯成立以后,要注意同外部的协作,同地方的协作等关系,包括产销方面的协作,要避免什么都自己搞;第三,要搞清楚托拉斯的发展前途;第四,托拉斯要按照经济的办法来办,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来管理。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经委党组的这个报告,并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各部委党委、党组参照执行。
国家经委的方案出台以后,正式的托拉斯纷纷组建起来。由于情况的不同,它们各具特色。第一批获准试办的12个托拉斯中,烟草公司和医药公司具有全行业的性质,集中管理全国所有的烟厂和药厂;地质机械仪器公司仅限于管理原有的中央直属企业;其余6个全国性托拉斯,除管理原有中央直属企业外,还上收了数量不等的地方企业。如盐业公司集中了全国的大盐场和盐业销售机构;汽车公司从全国169个地方专业汽车配件厂中上收了42个,在全国汽车配件产量中占39%;橡胶工业公司成立后,从全国205个地方橡胶企业中上收了103个;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公司从全国122个地方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厂中上收了23个;纺织机械公司从全国36个地方纺织机械企业中上收了3个;制铝工业公司从地方铝厂中上收了两个较大的铝厂。先后共有300多个地方企业收归托拉斯管理。与此同时,部分省、市也试办了一些由地方管理的托拉斯。如黑龙江的糖业公司,辽宁省的柞蚕丝绸工业公司,北京的玻璃总厂和塑料总厂,天津机床工业公司、造纸公司和染料化学公司,上海的轻工业机械公司、标准件公司和丝绸公司,浙江的糖业公司,重庆的皮革工业公司等。1965年,国务院又试办了石油工业公司、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和木材加工工业公司等3个。同年10月,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也决定把工交各部的专业安装队伍和专业性很强的土建队伍,按行业或联合相近行业,组成若干个全国性的建设托拉斯。1966年7月,国家经委又批准几个地方性的托拉斯。它们分别是:天津市试办的针织、塑料托拉斯,第一机械工业部筹组的华东电力机械公司,石油部成立的抚顺石油公司,黑龙江省组织的省仪器仪表联合工业公司,湖南省组织的省仪表工业公司等。
从几个托拉斯试办的情况来看,它们在组建之后,即着手改组生产组织,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经营管理方式,促进了设备的利用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试办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果。
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成立于1963年7月,1964年8月正式列入托拉斯。它对全部卷烟工业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烟叶的收购、复烤、分配和调拨。对烟草工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之后,按照合理的布局和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对全行业的工厂进行了调整,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卷烟厂由104个调整为62个,职工人数由5.9万多人减为4.1万多人,而卷烟生产能力却从330万箱提高到480万箱,卷烟牌号由杂乱的900多种减为274种。1964年劳动生产率比1963年提高42.4%,卷烟的加工费用降低了21%。而且,烟草工业公司还协同农业部门抓烟叶的生产,开展科研工作,扩大高级烟原料基地,派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种烟积极性,烟叶产量大幅度上升,质量也有所提高。1966年收购烤烟1200万担,比1963年增长1.7倍,中上等烟叶由23%提高到30%以上。由于上等烟叶比重增加,卷烟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甲级烟的产量增加了一倍以上。从1963年成立烟草公司,到1965年末,共上缴利润56亿元。
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成立于1964年10月,将全国汽车行业初步组织起来。新接收的38个地方厂,加上原有的直属厂,共75个直属厂,占当时全国180个汽车制造和汽车配件骨干厂的42%。该公司按地区组成了长春、北京、南京和重庆4个分公司,济南和武汉2个汽车制造总厂和以长春、北京、南京3个分公司为中心的,包括地方厂在内的专业化协作网。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按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对企业进行了调整和改造,使汽车生产大幅度增长。1965年全国汽车产量达到4万多辆,比1964年增长40%多。同时,试制成功15种新型号汽车。汽车配件销售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后,配件供应情况也明显好转。
医药公司将全国297个药厂调整为167个,精减职工4700人,六大类原料药的产量1965年第一季度比上年同期提高29%,同时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增加了品种。
盐业公司由于实行了托拉斯的管理,尽管在1964年遇到自然灾害,减产达50%,但仍然保证了国内供应,出口量也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由于按照经济规律组织运输,1964年节约铁路运力1亿多吨公里,节省麻袋300万条,实现利润比原定计划增加近1倍。
制铝工业公司成立以后,集中资金扩建山东铝厂、兰州铝厂,实施物资统一供应、统一调剂。这些措施于1965年初在山东铝厂试行两个月,调剂设备50余吨、钢材140吨,铜材140吨,铝材和其他物资1.7万吨。
华东煤炭工业公司实行统一管理以后,公司的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1965年第一季度开始扭转连续四年亏损的局面,盈利500万元。
在试办托拉斯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全国或跨地区性的托拉斯与地方的矛盾。这个矛盾突出地反映在:(1)上收企业。在试办的12个托拉斯中,有些托拉斯是把所有的同类企业统统上收,有些则把主要的企业收了上来。一些地方有不同意见,以至有些原定要收的企业收不上来,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调工厂设备、人员以至将工厂改行转产等情况。(2)改组生产,调整企业。在这方面,因地方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调整方案有些未能实行,或有的虽实行了,但有许多问题。如上海工业基础雄厚,希望自己组织专业生产和协作。在医药、橡胶托拉斯进行改组时,他们就认为无此必要。江苏、山东、北京等省市也担心托拉斯实行统一管理后,影响地方利益。又如医药托拉斯也因统筹安排不妥,丢掉了一些小的品种,影响了某些药品的供应。(3)外部协作,有些托拉斯考虑行业内部的协作较多,而对地方的协作则注意不够。
第二,托拉斯内部统一经营与所属企业分级管理的矛盾。在试办托拉斯的初期,有些托拉斯因直属企业较少,分为公司和厂矿两级;有些因直属企业多而分为总公司、分公司和厂矿三级。有些托拉斯为了统一经营管理,着手将过去由各厂矿企业分散管理的计划、财务、供销、劳动等项业务权集中到分公司或总公司,实行产、供、销和人、财、物的统一。这就同曾经是独立核算单位的厂矿产生了许多摩擦,也不利于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第三,托拉斯同原有经济管理体制的矛盾。试办托拉斯,在中国是一件新事情,是中国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史上新的尝试,因而在试办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原有体制产生一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当时,地方的财政收主要依靠工业利润和税收。托拉斯上收的企业,多半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必然减少了地方财政的收入,这是许多地方不赞同上收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2)物资管理体制方面。当时,物资是按企业隶属关系分配的。托拉斯对归口管理的地方企业,只管计划,不管物资供应。物资分配渠道没有打通,这些企业就很难完成计划任务。(3)物价管理方面。有些企业划归托拉斯领导以后,其产品价格仍由地方物价部门制定,对托拉斯的统一经营十分不利。
托拉斯经过一年来的试办,一方面由于采用经济的办法来管理工交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一方面由于是试办,遇到了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经验加以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找到应有的对策。1965年5月10日至6月7日,国家经委党组召开了托拉斯试点工作座谈会。各个托拉斯和中央有关工交部门、综合经济部门的负责人以及9个省市党委和经委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刘少奇、邓小平听取了汇报,并作了指示。刘少奇指出:办托拉斯就是要组织起来,组织起来才能搞专业化、标准化,才能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发展新品种。托拉斯不是只办几个,要把眼光放大一点,全面看问题。邓小平还提出托拉斯章程的问题。
然而,正当中央决定试办托拉斯,并以此为契机,逐步改变中央经济管理权力过分集中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时,“文化大革命”开始了。随之,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就终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