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20:42
《诗法家数》是杨载所著的试论。
作者:杨载
夫诗之为法也,有其说焉。赋、比、兴者,皆诗制作之法也。然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有主意在上一句,下则贴承一句,而后方发出其意者;有双起两句,而分作两股以发其意者;有一意作出者;有前六句俱若散缓,而收拾在后两句者。诗之为体有六:曰雄浑,曰悲壮,曰平淡,曰苍古,曰沉着痛快,曰优游不迫。诗之忌有四:曰俗意,曰俗字,曰俗语,曰俗韵。诗之戒有十:曰不可硬碍人口,曰陈烂不新,曰差错不贯串,曰直置不宛转,曰妄诞事不实,曰绮靡不典重,曰蹈袭不识使,曰秽浊不清新,曰砌合不纯粹,曰俳徊而劣弱。诗之为难有十:曰造理,曰精神,曰高古,曰风流,曰典丽,曰质干,曰体裁,曰劲健,曰耿介,曰凄切。大抵诗之作法有八:曰起句要高远;曰结句要不着迹;曰承句要稳健;曰下字要有金石声;曰上下相生;曰首尾相应;曰转折要不着力;曰占地步,盖首两句先须阔占地步,然后六句若有本之泉,源源而来矣。地步一狭,譬犹无根之潦,可立而竭也。今之学者,倘有志乎诗,须先将汉、魏、盛唐诸诗,日夕沉潜讽咏,熟其词,究其旨,则又访诸善诗之士,以讲明之。若今人之治经,日就月将,而自然有得,则取之左右逢其源。茍为不然,我见其能诗者鲜矣!是犹孩提之童,未能行者而欲行,鲜不仆也。余于诗之一事,用工凡二十余年,乃能会诸法,而得其一二,然于盛唐大家数,抑亦未敢望其有所似焉。
诗学正源风雅颂赋比兴诗之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故赋、比、兴者,又所以制作乎风、雅、颂者也。凡诗中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然《风》之中有赋、比、兴,《雅》、《颂》之中亦有赋、比、兴,此诗学之正源,法度之准则。凡有所作,而能备尽其义,则古人不难到矣。若直赋其事,而无优游不迫之趣,沉着痛快之功,首尾率直而已,夫何取焉?
作诗准绳立意要高古浑厚,有气概,要沉着。忌卑弱浅陋。
炼句要雄伟清健,有金石声。
琢对要宁粗毋弱,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忌俗野。
写意要意中带景,议论发明。
书事大而国事,小而家事,身事,心事。
用事陈古讽今,因彼证此,不可着迹,只使影子可也。虽死事亦当活用。
押韵押韵稳健,则一句有精神,如柱磉欲其坚牢也。
下字或在腰,或在膝,在足,最要精思,宜的当。
律诗要法起承转合破题或对景兴起,或比起,或引事起,或就题起。要突兀高远,如狂风卷浪,势欲滔天。
颔联或写意,或写景,或书事,用事引证。此联要接破题,要如骊龙之珠,抱而不脱。
颈联或写意、写景、书事、用事引证,与前联之意相应相避。要变化,如疾雷破山,观者惊愕。
结句或就题结,或开一步,或缴前联之意,或用事,必放一句作散场,如剡溪之棹,自去自回,言有尽而意无穷。
七言声响,雄浑,铿锵,伟健,高远。
五言沉静,深远,细嫩。
五言七言,语句虽殊,法律则一。起句尤难,起句先须阔占地步,要高远,不可苟且。中间两联,句法或四字截,或两字截,须要血脉贯通,音韵相应,对偶相停,上下匀称。有两句共一意者,有各意者。若上联已共意,则下联须各意,前联既咏状,后联须说人事。两联最忌同律。颈联转意要变化,须多下实字。字实则自然响亮,而句法健。其尾联要能开一步,别运生意结之,然亦有合起意者,亦妙。
诗句中有字眼,两眼者妙,三眼者非,且二联用连绵字,不可一般。中腰虚活字,亦须回避。五言字眼多在第三,或第二字,或第四字,或第五字。
字眼在第三字鼓角悲荒塞,星河落晓山。江莲摇白羽,天棘蔓青丝。竹光团野色,舍影漾江流。
字眼在第二字屏开金孔雀,褥隐绣芙蓉。碧知湖外草,红见海东云。坐对贤人酒,门听长者车。
字眼在第五字两行秦树直,万点蜀山尖。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市桥官柳细,江路野梅香。
字眼在第二、五字地坼江帆隐,天清木叶闻。野润烟光薄,沙暄日色迟。楚设关河险,吴吞水府宽。
杜诗法多在首联两句,上句为颔联之主,下句为颈联之主。
七言律难于五言律,七言下字较粗实,五言下字较细嫩。七言若可截作五言,便不成诗,须字字去不得方是。所以句要藏字,字要藏意,如联珠不断,方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