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08:25
谐谑曲是一种生动活泼、情绪幽默诙谐的器乐体裁,也叫“诙谐曲”。这种体裁是在小步舞曲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作曲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首先把谐谑曲加入奏鸣曲、交响曲或四重奏等套曲形式内,替代小步舞曲作为第三乐章。后来肖邦和舒伯特又把它发展成为独立的器乐作品。
谐谑曲沿用了小步舞曲的三拍子和复三段式的结构,具有舞曲性质。与小步舞曲相比,谐谑曲的速度快,节奏活跃,同时谐谑曲有着小步舞曲所不具备的情绪包容量与精神内涵。
“谐谑曲”一词来自于意大利语scherzo,字面意思是“戏谑”。16世纪,出现了具有戏谑、诙谐特点的声乐小曲。这些声乐曲具有戏谑性的歌词,单声部或多声部的小砍佐纳一类的作品。
18世纪末,弗朗茨·约瑟夫·海顿在他的《F大调钢琴奏鸣曲》第三乐章使用“谐谑曲”作为标题,这是“谐谑曲”首次出现在奏鸣套曲中。在这之后,海顿在《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快板使用了“scherzando”的字眼。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的某些钢琴奏鸣曲和弗朗茨·约瑟夫·海顿的的某些弦乐四重奏中运用了“scherzando”的术语。同时,海顿作品中的偶写小步舞曲乐章,已经显示出一定的“谐谑性”。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最早在交响曲、奏鸣曲与弦乐四重奏等大型器乐套曲中,用奔腾活跃的谐谑曲取代典雅的小步舞曲,作为套曲中一个固定的乐章。贝多芬不仅丰富了谐谑曲的表现力,使它成为能够表现多方面音乐形象的体裁,而且使谐谑曲从表现外在形象的舞蹈性体裁,提高到成为能够表现在矛盾冲突中变化发展的心理现象和精神境界的戏剧性体裁。例如在贝多芬的《c小调第五交响曲》的第三乐章中,是戏剧性谐谑曲的典范作品。
作曲家舒伯特在他的奏鸣曲和交响曲中普遍使用了谐谑曲这一体裁。舒伯特的谐谑曲代表的更多的是一种体裁,一种风俗性的语言,体现一种形式上的美感。门德尔松的谐谑曲则保持了他音乐中神话般的情调和优雅的气质,具有抒情性和谐谑性的双重特点,大多数为二拍子。
19世纪后,作曲家们不仅把谐谑曲作为交响曲、奏鸣曲、四重奏的一个乐章,而且出现了具有抒情性、叙事性、哲理性戏剧性内容的独立乐曲。具有代表性的是肖邦为钢琴写的四首谐谑曲。这四首作品一方面保持了谐谑曲的特点,如三拍子的舞蹈性节奏、复三部曲式的结构。另一方面,肖邦的谐谑曲不仅具有谐谑、嬉戏的特点,而且加强了对比,更多具有戏剧性哲理性的内涵,在结构上也更为复杂。
谐谑曲原来是一种非标题音乐,但后来的标题音乐,也常采用谐谑曲的体裁。例如法国作曲家浪漫主义时期杜卡的《小巫师》,就是一首谐谑曲体裁的标题音乐作品。此外,理查·斯特劳斯的《梯尔·艾伦斯皮格尔的恶作剧》、莫里斯·拉威尔的《小丑的晨歌》、弗兰克的《恶魔》、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的一些舞蹈音乐、爱德华·格里格的《培尔·金特》中的一些段落等都是标题音乐性质的谐谑曲。
谐谑曲节奏活泼,速度较快且富于变化。三拍子,多用复三部曲式结构,中部具有歌唱性。为了表现诙谐风趣的效果,常用突然地强弱对比和出人意料的转调手法。
19世纪中后叶,谐谑曲往往打破了三拍子的规范,更自由地处理这一体裁,表现为活跃的节奏和奔腾的气势,出现了具有抒情性、叙事性、哲理性戏剧性内容的独立乐曲 。
以上代表人物参考资料:
谐谑曲在整个音乐作品中不仅起着全曲结构上过渡点缀和速度力度对比的作用,作曲家更是可以借着这种体裁独有的特质表现其各自音乐的性格气质及精神面貌。(李娟《谐谑曲的历史演变及其谐谑精神》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