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议官

更新时间:2020-07-25 17:57

详议官,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

沿革

官名。①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 审刑院置,与知审刑院共同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奏章,上于皇帝。后定员六人,以朝官充任。不限在职年月,其阶官但及三年,即引对迁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随审刑院并改,为刑部属官。参见“审刑院”。②见“咨议军事”。

职责

详复大理寺所断案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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