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6 15:00
语(拼音:yǔ、yù)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春秋金文,形声字,从言,吾声,本义一般认为指谈论。表示说的话、表达的言论、写的文字时,作名词用。语又引申指代替语言表达思想的方式或动作。
形声字。图1是春秋金文,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与言语有关;右部是“吾”字,作声旁,指示该字的读音。“吾”由“五”得声,古文字有将声旁写作重叠的两个“五”的,所以, “语”的声旁“吾”也有写作重叠的两个“五”的(图1、图6)。秦、汉以后,“吾”字声旁就写作一个“五”,“语”就定形为从言、吾声,一直延续至今,其他异体逐渐消失。汉字简化时将“言”简化为“讠”。
“语”的基本意义为交流、谈论,谈论要用言语,故从“言”。语言是交流的工具,因此“语”有时专指话语、语言。常说的“语无伦次”是话讲得很乱,没有条理。
语言可以有书面的表达形式,故“语”又用来指文辞、文句。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诗:“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语”就是佳句,指诗中的好句子。还有谚语,俗语或成语,指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定型化了的语言。《谷梁传·成公二年》:“语曰:‘唇亡则齿寒’。”“语曰”就是俗话说。
用语言交谈是人与人交流的主要方式,但交流的方式却不仅限于用口头交流。一些代替语言表示某些意思的动作或方式也可称为“语”。如聋哑人专用的“手语”;通过身体的动作与接触而进行的感情交流叫“肢体语言”;在航海或军事上,如果距离较远无法用言语沟通时,用旗子进行通讯的方式叫“旗语”;控制灯光的明暗、间歇、长短来传达讯息的是“灯语”。
在现代汉语中,言语、语言等词语的构词都是同义语素并列,看不出“言”与“语”的区别,但在古代汉语中,这两个词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许慎概括为“直言曰言,论难曰语”,意即自我陈述是“言”,与别人谈论是“语”。《礼记·杂记下》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答”用的就是本义。
【卷三】【言部】鱼举切(yǔ)
论也。从言吾声。
“论也”注:此即毛郑说也。语者,御也。如毛说,一人辩论是非谓之语。如郑说,与人相答问辩难谓之语。
“从言,吾声”注:鱼举切,五部。
【酉集上】【言部】 语;部外笔画:7
《唐韵》鱼举切。《集韵》偶举切。《韵会》鱼许切。《正韵》偶许切,并鱼上声。
《说文》:论也。徐曰:论难曰语。语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为语,吾,语辞也。言者直言,语者相应答。《释名》:叙也。叙己所欲说也。《易·颐卦》: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诗·大雅》:于时言言,于时语语。疏:直言曰言,谓一人自言。答难曰语,谓二人相对。《礼·杂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注:言,自言己事也。语,为人论说也。《家语》:孔子之郯,遭程子于涂,倾盖而语终日。
又国名。《别国洞冥记》:勒毕国人长三寸,有翼,善言语戏笑,因名善语国。
又《广韵》牛倨切。《集韵》牛据切。《韵会》《正韵》鱼据切,并鱼去声。《广韵》:告也。《增韵》:以言告人也。《左传·隐元年》:公语之故。《论语》:居,吾语女。
又教戒也。《鲁语》:主亦有以语肥也。
又地名。《前汉·闽粤王传》:钱唐榬终古斩徇北将军为语儿侯。孟康注:语儿,越中地也。今吴南亭是。师古曰:语,或作篽、籞。
【规范提示】“讠”2画,㇊(横折提)一笔写成。
【写法】“讠”窄“吾”宽,顶部和底部左右旁都齐平。“讠”,㇊(横折提)的横段写在横中线。“吾”,“五”宽“口”窄;“五”首笔横从竖中线起笔,㇕(横折)和第四笔长横都从竖中线左侧起笔;长横收笔于横中线;“口”居右下格,上宽下窄,首笔竖写在竖中线。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