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0 17:01
语文审美教育亦称“语文美育”。指在语文教育中,通过识字、写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语文基础知识及其他语文教育活动,使学生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审美知识,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对语言文字、文学作品的审美感受能力、审美鉴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语文教学中的美育, 不同于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艺术教育,有其特殊性。
主要表现为:(1)语文美育的被包容性。语文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了语文美育的目标:“陶冶爱美的情趣”,“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语文教材中的文学作品占有相当的比例,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历来是审美活动的主要客体之一,语文教育和审美教育有机地结合于语文教育全过程中。(2)语文美育的相对独立性。如在语文教学中,通过剖析语言文字的美,引导学生在认知过程中调动与审美相关的心理功能及情感体验。(3)语文美育的直观性。语文教育中众多的审美因素具有鲜明、生动、形象的特点,如汉字的结构美和书法美;词汇的不同色彩、情调和情感;文章的语流、节奏和韵律美;诗歌的形式美、形象美、意境美;教师的教学艺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