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7 23:01
江苏跨江临海,方言复杂,普通话推广普及的任务繁重。长期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目前,全省近150万人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等级证书,13个省辖市城区和17个县(市)城区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
普通话已经成为广播影视的播出用语,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语,成为不同地区人们交际的主导用语;全社会的语言规范意识明显增强,热心关注推广普通话、努力学习普通话、积极使用普通话,正成为新的社会风尚。普通话的推广普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对提高全民素质产生了积极影响。
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是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措施之一。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好推普宣传周各项活动。要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坚持集中宣传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扩大覆盖面相结合,使推广普通话活动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衔接,与社会语言文化生活紧密融合。
要将推普周活动的重心进一步向基层拓展延伸,加快普通话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广普及进程。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推动全社会不断提高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家语委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部署,明确将“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作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使命和目标,并确立了“建设、推广、监管、服务”四大任务,要求语言文字工作主动与文化、教育、信息三个领域相结合。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营造主体性与多样性和谐统一的语言生活。
要坚持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关注和解决语言生活中的热点问题,促进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要树立语言是资源的观念,妥善处理普通话与方言、母语与外语的关系,切实加强对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努力形成以普通话为主体、多语言多方言和谐并存、良性互动的语言发展态势。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母语教育,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语文素养。要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深入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依法规范语言文字应用,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