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天鸡

更新时间:2023-10-26 13:43

《说天鸡》是一片创作于唐代的抒情小赋,作者是罗隐

原文

狙(寓言中的姓氏)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 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且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銛利者,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之俦(同辈)、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吁!道之坏矣有是夫!

译文

一个养猕猴的人的儿子没有得到父辈的技艺,但掌握了鸡的习性。他养的鸡的鸡冠和鸡爪都不很突出,羽毛也不很鲜艳,木讷得仿佛连吃喝都很不经意,等到见到敌人,就成了群鸡之雄了;早晨报晓,(也)是比其它鸡要先,所以称之为天鸡。(这个)姓狙的死后,他的技艺传给了他的儿子。(而他儿子)却反其道而行,不是羽毛色彩艳丽纷呈,嘴和鸡爪锋利的鸡,不给收养的,(他养的鸡)不再象原来(他父亲的鸡)报晓比其他鸡早、遇见敌人勇猛无敌,(不过是)高耸的鸡冠气派的步伐,能吃能喝而已。唉!培育(选材)之道被败坏成这个样子啊!

讽刺意义

说天鸡》一文先谈狙氏父子养鸡之事。说父亲养的鸡见敌则勇,伺晨则鸣,因此被称作“天鸡”。而父死后,儿子却不得其父养鸡之术,“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铦利者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之俦,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吁,道之坏也,有是夫!”此文仅寥寥数笔,便勾勒出了作者眼中的所谓“天鸡”那种徒有其表,而实为行尸走肉的形象。而作者“说天鸡”的目的当然是借以讽刺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官僚士大夫。其文章真可谓言辞简约而寓意深刻,使人读之难忘。

赏析

这是一篇讽刺晚唐现实的寓言。它写狙公家庭一代不如一代:祖辈能驯猴,父辈只能养天鸡,儿子辈连天鸡也不能畜养,只能畜养外形美丽而实质无用的鸡。它反映了晚唐统治者以貌取人、埋没真才的政治措施,讽刺了一批无德无才而贪图享受、空有其表的官僚。

作者介绍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登(今浙江新登)人。咸通元年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乃自编所作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句休”。黄巢起义后,避乱归乡。晚年依吴越王钱戮,任钱塘令、谏议大夫等职。罗隐的讽刺散文的成就比他的诗要高。收在《谗书》里的讽刺小品又都是他的“愤懑不平之言,不遇于当世而无所以泄其怒之所作”(方回《谗书》跋)。罗隐自己也认为是“所以警当世而戒将来”的(《谗书》重序)。如《英雄之言》:物之所以有韬晦者,防乎盗也 。故人亦然。夫盗,亦人也:冠履焉,衣服焉。其所以异者,退让之心,贞廉之节,不恒其性耳。视玉帛而取者,则曰牵于寒饥;视国家而取者,则曰救彼涂炭。牵于寒饥者无得而言矣。救彼涂炭者,则宜以百姓心为心。而西刘则曰:“居宜如是。”楚籍则曰:“可取而代。”噫!彼未必无退让之心,贞廉之节;盖以视其靡曼骄崇,然后生其谋耳。当英雄者犹若是,况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为人所窥者鲜矣! 通过刘邦项羽的两句所谓“英雄之言”,深刻地揭露了那些以救民涂炭的“英雄”自命的帝王的强盗本质。最后更向最高统治者提出了警告。类似这样的光辉思想在罗隐的杂文中是不时流露的。《说天鸡》、《汉武山呼》、《三闾大夫意》、《叙二狂生》、《梅先生碑》等篇,也都是嘻笑怒骂,涉笔成趣,显示了他对现实的强烈批判精神和杰出的讽刺艺术才能。罗隐也颇有诗名,有一些警快通俗的诗句流传人口。如“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筹笔驿》)就是一例。又如讽刺小诗《雪》:尽道丰年瑞,丰年事若何?长安有贫者,为瑞不宜多!瑞雪兆丰年,但对贫苦的人民说来,却成了灾难。他的咏史诗《西施》一首也写得比较好: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第一句多少有一些宿命论的意味,但他反对把吴王夫差的亡国归罪于西施,的确是对传统成见的有力翻案。鲁迅在《小品文的危机》一文中对晚唐小品文在唐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有非常精辟的见解。他说:“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皮日休陆龟蒙,自以为隐士,别人也称之为隐士,而看他们在《皮子文薮》和《笠泽丛书》中的小品文,并没有忘记天下,正是一榻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 作为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他的《赠妓云英》。《唐才子传》中有一段故事,原文如下:隐初贫来赴举,过钟陵,见营妓云英有才思。后一纪,下第过之。英曰:“罗秀才尚未脱白“隐赠诗云:“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英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罗隐才高,云英色艺兼美,如何是不如人呢?只是社会没有给他们机会吧?每次读此诗都会感动,可能是我的遭遇与他们也相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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