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02:32
诸暨市教育局隶属于诸暨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幼儿园(托儿所)开办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许可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本级教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核督查学校基建项目;任免直属学校(单位)和镇乡(街道)教育办公室的干部,负责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和师范类毕业生的招聘、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高校、中专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普通话的培训、测试、推广工作和社会用字管理;行使人民政府督学、督政职能;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建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能: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着重做好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信访、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学校档案、通讯发行、教育统计等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
人事科
主要职能: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工作人员的人事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的招聘、就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职工职务评聘和各类先进评比;负责师训、干训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建工作。
监察室
主要职能:监察检查局本级及所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按规定查处局本级及所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学校行风建设;负责教育法制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督导室
主要职能:督促检查普通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情况;对镇乡人民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根据局中心工作,组织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以及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工作先进镇乡的评比工作。
普教科
主要职能: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检查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情况;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广告的审阅审批;负责城区初中招生及全市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抓好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劳技、普法、安全、信息技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抓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幼教、团队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市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职成教科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学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资格的审核和年审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培训班的资格审核工作;指导全市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职业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校毕业生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计财科
主要职能:管理、指导全市学校(单位)财务、基建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以及教育经费的调拨、使用和管理;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负责编制年度中小学基建和校舍维修计划;管理、指导学校基建项目报批、方案设计、质量监督和校舍安全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会、基建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科
主要职能: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负责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应急预案,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材料报送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考核检查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幼教办
主要职能:指导、负责校舍建设的立项审批工作;对直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进行监督管理,配合、指导镇乡学校进行校舍建设和维修管理;做好校舍基建档案工作;做好局机关所属公房的基建维修工作;协助搞好教师住房改善工作。
杨建波、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统计等工作。
周国良,副局长,分管职教、成教、社会力量办学、基建等工作。
钟光明,副局长,纪委书记,分管党务、人事、群团、纪检监察、审计、计划生育、机关内部管理、信访、档案、教育宣传、招生、自考、电大等工作。
吴科军,副局长,分管普教、幼教、特教、督导、团队、教科研、校园安全、语言文字、教育基金、教育技术装备、教育法制等工作。
何齐永,副局长,分管学前教育、教育宣传、工作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