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10:31
谈判合同,不经正式公开招标程序,而是通过与合同当事人直接协商所签订的合同
谈判合同往往用于下列场合: (1)不能通过公开招标保证竞争的项目。如当某项供应品或服务项目只能从一家企业获得时;当已经通过公开招标,但没有一家企业响应,或者虽然有人提出投标,但是,所提交的投标不能满足原招标书规定的全部要求,等等。(2)不能公开的采购项目。如当按所需产品性质、成份或结构确定为不宜公开采购的供应品或服务项目时。(3)要求零件标准化互换性的技术设备。如当某一武器系统的组成部分或用于直接支援某一武器系统已被列为标准的供应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