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22:23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是由谈家桢先生提议,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生命科学技术奖项,旨在促进中国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产业化,激励生命科学工作者不断创新。
2008年5月,由中国现代遗传学奠基人谈家桢先生提议、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生命科学技术奖项,由联合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捐资创立,其后得到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谈家桢基金会的资助,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组织,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承办。
2012年,第五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首次设立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是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三个奖项之一。
2017年11月,从第十届开始,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的第一个奖项,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和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联合组织。
2022年8月6日,2022年度第十五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专家评审会议采用线下+线上同步进行。
2022年9月17日上午,第十四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颁奖典礼在南昌大学隆重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副院长房静远、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研究员王二涛分获谈家桢临床医学奖和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
2023年7月30日,第十六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专家评审会议举行。共评选出18位正式获奖候选人,分别是“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候选人2位、“谈家桢生命科学国际合作奖”候选人1位、“谈家桢临床医学奖”候选人3位、“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候选人2位和“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候选人10位。
2023年11月18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第十六届颁奖典礼在江南大学举行。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纳斯教授荣获谈家桢生命科学国际合作奖,这是谈奖16年来首位获得殊荣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2024年8月4日,第十七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名单揭晓。10月9日,2024年度第十七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颁奖典礼举行。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主要奖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命科学事业做出成就的科学家、教授,以及取得创新研究成果的青年学者;对生命科学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设立下列奖项:
(一)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每年2名,每名奖金人民币250,000元;
(二)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每年1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
(三)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每年2名,每名奖金人民币若干;
(四)谈家桢临床医学奖,每年2名,每名奖金人民币若干。
“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和“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根据申请人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经评审(奖励)委员会决议可以空缺。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评审(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评审(奖励)委员会由出资人联合基因集团和承办方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共同协商任命和更换。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二)任命和更换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确定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三)审定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四)提出完善奖励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负责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人选的评审工作,提出评审结论和奖励人选建议;
(二)对评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完善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
“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为成就奖,同一人只授一次,申报人选没有年龄限制。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奖励中青年生命科学科技工作者,获奖者申报奖励时必须50周岁以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科技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均可申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
(一)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原始创新成果;
(二)在生命科学领域重大项目产业化上具有突破性成果,科研成果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水平;
(三)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奖范围不涉及与国防秘密和国家安全相关的人才、技术和项目。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每年评审一次。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每一年度的评奖程序和细则,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根据本章程制订,并向社会公布。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申请人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
(一)具有合法资格高等院校有关专业的院系;
(二)科研院所;
(三)相关专业领域的企业;
(四)相关专业领域的行业协会或者学术协会;
(五)相关专业领域的知名科技专家。
符合上述单位和个人限额推荐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申请人;推荐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在指定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评审专家委员会作出认定获奖成果的结论,并向评审(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的建议。评审(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作出获奖人选的决议。
评审(奖励)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知识产权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凡评审(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为申请人,在评审(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该奖项时应予回避。与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评审(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主审人。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获奖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罚则: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的,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奖励)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截至2018年11月,共有22位科学家获得“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成就奖”,6位临床医生获得“谈家桢临床医学奖”,7位专家获得“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102位青年学者获得“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
为了推动中国生命科学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的发展,促进生命科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激励中国生命科学领域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特设立“谈家桢生命科学奖”。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秉承谈先生对生命科学事业的奉献精神,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了中国生命科学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评)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的建立和取得的成就符合当前科学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助于凝聚全行业共识,形成全社会合力,促进中国健康事业发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