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9 13:56
民国元年(1912年),谢庄乡境域属赵县东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赵县五区。
1954年,设立谢庄乡。
1958年,设立谢庄公社。
1958年12月,撤销赵县,并入宁晋县。
1961年,复置赵县,属之。
1984年,复置谢庄乡。
1996年,北中马乡、疙瘩头乡并入。
2022年1月,赵县撤销谢庄乡设立谢庄镇后,以原谢庄乡的行政区域为谢庄镇的行政区域。
2011年末,谢庄乡辖24个行政村:谢庄、大东平、小东平、董庄、大郝庄、小郝庄、大寺庄、安家庄、郜家庄、疙瘩头、南龙化、北龙化、各南、林子、常信一、常信二、东姚家庄、北中马、马庄、南中马、田庄、东王庄、大马圈、孙家庄。
截至2021年10月,谢庄镇辖24个行政村:谢庄村、大东平村、小东平村、大寺庄村、安家庄村、郜家庄村、小郝庄村、大郝庄村、董庄村、田庄村、东王庄村、北中马村、南中马村、大马圈村、马庄村、孙家庄村、圪塔头村、北龙化村、南龙化村、各南村、林子村、常信一村、常信二村、东姚家庄村,镇人民政府驻谢庄村。
谢庄镇地处赵县东北部,东与晋州市营里镇接壤,南与范庄镇为邻,西与韩村镇毗邻,北与藁城市贾市庄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76.71平方千米。
谢庄镇境内石津渠,发源于岗南水库,位于境内东部。从藁城贾庄自北向南流入赵县境内经孙家庄、马庄、北中马、南中马、郜家庄、谢庄、小东平、大东平等12个村,经大夫庄流入宁晋县。
谢庄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3遇,最严重的一次雹灾发生在2008年8月5日,降雹时间约15分钟,受灾面积达1.8万亩。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风灾发生在2005年7月16日,造成0.8万亩小麦受灾,减产1.6万千克。
谢庄镇有耕地面积4.8063万亩,全部为水浇地。
2011年末,谢庄镇总人口7490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590人,城镇化率6.1%。另有流动人口2242人。总人口中,男性38765人,占51.75%;女性36139人,占48.25%;18岁以下14671人,占19.59%;19—35岁25776人,占34.41%;36—60岁24886人,占33.22%;61岁以上9571人,占12.78%。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4.49‰,人口死亡率6.63‰,人口自然增长率7.8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73人。
截至2018年末,谢庄镇户籍人口有78728人。
根据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谢庄镇常住人口为61127人。
2011年,谢庄镇财政总收入0.0941亿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5.5万元,增值税49.76万元,企业所得税39.28万元。
2018年,谢庄镇有工业企业90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7个。
2011年,谢庄镇实现农业总产值6.04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53万吨,其中小麦0.83万吨,玉米0.7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4.12万头,年末存栏1.9万头;羊饲养量2.03万只,年末存栏0.87万只;家禽饲养量108.63万羽。2011年,梨树种植面积9.7985万亩,产梨222075吨。
谢庄镇以建材、铸造、食品加工、储存、冷藏等行业为主。
2011年,谢庄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0.5亿元。拥有工业企业75家,职工7320人。
2011年末,谢庄镇有商业网点95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
2011年末,谢庄镇有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2139人,专任教师76人;小学18所,在校生3532人,专任教师16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779人,专任教师6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39.6万元。
2011年末,谢庄镇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9个,各类文化专业队15个,各类图书室25个,藏书13.7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152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345万户,入户率50%。
2011年末,谢庄镇有学校体育场7处,8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2%。
2011年末,谢庄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7个,门诊部(所、室)18个;病床7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总值243.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46人,其中执业医师13人,执业助理医师59人,注册护士1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2.8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谢庄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户,人数23人,支出53406元,比上年增长35%,月人均193.5元,比上年增长8.18%;城市医疗救助1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516人次,共支出5.788万元,比上年增长3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39户,人数1782人,支出276.1万元,比上年增长80.18%;月人均129.1元,比上年增长3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3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0.61万元;敬老院2家,床位3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21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247万人,参保率91%。
谢庄镇有515国道经过境内。
谢庄镇因镇人民政府驻谢庄村而得名。
2017年,谢庄镇谢庄村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评定为“绿色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