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9 19:48
谭书敏,男,汉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政府专家评(审)议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76年8月-1978年10月,四川省垫江县沈家公社下乡知青;
1978年10月——1982年7月 在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
1982年7月 在中国矿业大学采矿系党总支工作;
1982年7月-1986年9月,任采矿系82年级辅导员,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
1986年9月——1988年6月 在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位班学习,获法学第二学位。
1988年6月-1989年2月,任采矿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1989年2月-1996年11月,任采矿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6年2月-1996年11月 受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委派任江苏省委驻丰县扶贫工作队干部;
1996年11月-2003年2月 在西南交通大学工作,先后任德育部副主任、思政部主任;
2003年3月-2008年12月 任成都理工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2008年12月至2018年 任中共成都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2020年3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标准乘坐头等舱、安排购买超标车辆供个人使用、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017年1月20日下午,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谭书敏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理事;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副主编;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委会主任;
四川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评审组成员;
西南交通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矿业大学兼职教授;
成都理工大学社会科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成都理工大学自然科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1984年被评为中国矿业大学采矿系优秀教师;
1985年被评为中国矿业大学校级优秀教师;
1989年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1992年被授予“全国煤炭高校优秀学生工作干部”称号;
2002年8月被评为四川省高校优秀“两课”教师;
2004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2004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010年被授予四川省教学名师;
2012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再次授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长期从事高校党政管理工作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1987年11月评为讲师,1994年1月评为副教授,1996年6月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0年12月评为教授,2006年5月晋升为二级教授, 2007年6月评为博士生导师。
独立指导8名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研究生,4名管理科学博士研究生。独立指导25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哲学硕士研究生。
独立讲授本科生课程7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大学生成才导论、思想道德修养、西方分权论评价、大学生人际关系学、大学生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独立讲授研究生课程6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西方政治思潮与青年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形势与政策。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7部,其中独著3部,第一著者(主编)9部,第二著者1部,参与4部。
公开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40余篇。
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18项。有11项科研项目获奖,主要有:
1.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第1;
2.四川省政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三项排名第1,一项排名第5);
3.四川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独立获得)、三等奖3项(均排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