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3 14:16
根据《谷城县机构改革方案》和《谷城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县情况拟订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县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的发展政策,指导全县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县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商业网点规划,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直销等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报废汽车拆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商贸领域服务业发展工作。拟定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负责全县商务会展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等工作,对全县商务会展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六)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八)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牵头拟订促进全县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县涉及国际贸易规则、惯例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
(九)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核准或备案事项;指导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协助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咨询和联合年检;协助处理外商投诉。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协助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和后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企业境外投资、驻境外机构和企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对接市自贸办,协调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协调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组织、人事、党群、公文处理、政务信息、行政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商务举报投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二)财务内审股。负责机关资金预算、财务核算、财务、资产、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三)对外贸易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参与拟定并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及业务管理、促进发展、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及鼓励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办法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县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报;承担对外贸易业务统计、进度督办、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全县重大招商活动外资项目对接监督管理、签约外资项目跟踪落实等业务指导工作;组织、筹备、指导、协调我县外贸、外资企业参与的境内外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市场拓展活动;指导各类出口基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政策扶持,指导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工作;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软件出口、技术进出口管理、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研究、协调、参与我县进出口商品的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关注国际贸易新动向、新模式、新规则并研究其在我县的具体运用。
(四)国内贸易股。研究拟订全县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调控指导计划;研究拟订全县商品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与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研究拟订适应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商贸服务业工作。负责市场运行与调节、市场监测与分析,重要商品储备,市场供给应急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以及拍卖等特殊行业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会展的组织参与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工作;负责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商贸物流标准化推进工作;负责商贸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总部经济、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家政服务业等生活服务业管理工作;负责餐饮等服务企业会展的组织参与及市场开拓工作;负责中华老字号保护工作;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企业统计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
(五)电子商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城市、农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负责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正股级职数6名(含离退休干部股股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