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10:25
五号墓保存完整,为王彬的孙子、赣县令王兴之的长子王闽之的墓葬,位于象山南麓山坡,坐北朝南,为一平面呈长方形的券顶单室砖墓。六号墓为彬的继室夫人夏金虎的墓葬,早年已被盗掘破坏,为一平面呈“凸”字形的券顶砖室墓。七号墓位于象山西麓的半山坡上,保存完整。墓内原有木棺三具,平行纵陈,中为男尸,左右均为女尸,头向墓门,为一平面呈“凸”字形的穹窿顶砖墓。
八、九、十号墓位于象山中段之南侧山坡,在已发掘的一号至五号墓区域的东边。三座墓均埋葬较深,呈“品”字形分布,八号墓在前,九号、十号墓在后。三墓方向一致,规模相近,砌法近乎一致,八号、十号墓早年遭盗扰,九号墓保存完整。
十一号墓被盗严重,盗洞位于墓葬甬道顶部,从仅存的墓志得知,该墓为东晋王康之及其妻何法登的合葬墓。墓为长方形单室券顶砖墓,平面呈“凸”字形,墓室内长4.13米、宽1.8米、高2米。
象山王氏家族墓地一号墓的随葬品绝大多数出在棺室的前部和棺内外,计有瓷、铜、铁等共26件。其中墓志1方,石质,长方形。长37.3厘米、宽28.5厘米、厚1.1厘米。两面均刻细线分格,竖十格,横十三格,共刻203字,字体为楷隶。
二号墓随葬品共14件,除金饰在死者头部外,其余大部分出在墓室前部。三号墓随葬品除青瓷盘口壶和墓志出在墓室前部及小青瓷碗出在左右壁龛内外,绝大多数都置于棺内,计有青瓷、铜、铁器和金、银饰件等,共40余件。四号墓的随葬品仅存2件,一为青瓷盘口壶,灰篝色釉,灰白胎,一为残铜棺剑。
五号墓的随葬品除青瓷碗出土在左右壁龛内,其余随葬品都在墓室的前半部,计有青瓷、陶、铜器等12件。六号墓的随葬品除墓志和陶盘外,大都残破,残剩遗物尚有14件。七号墓的随葬品有青瓷器36件、陶器36件、铜器10件、玻璃杯2件、金刚石指环1件、金银玛瑙等饰品28件(套)、玉器2件、青石板1件、滑石猪2件、铜铁棺钉22枚。
八号墓的随葬品均出自墓室,共计18件。其中瓷器7件、陶器4件、铁镜2件。铜削1件、滑石猪2件、滑石板1件、砖墓志1件。九号墓保存完好,随葬品为瓷、金、银、铜、玉器等,共计29件。十号墓曾被盗掘,出土随葬品仅8件。
十一号墓由于被盗严重,墓室仅残存2方砖墓志。王康之墓志长50厘米、宽25厘米、厚7厘米,正面竖刻44字。王康之妻何法登墓志长49厘米、宽23.5厘米、厚7厘米,正面竖刻80字。
南京象山王氏墓葬群的发掘及其出土文物,是南京地区考古发掘的重要发现和收获,为研究东晋时期的阶级关系、豪族的葬制以及青瓷手工业的发展、中外交通史、书法艺术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2006年5月25日,象山王氏家族墓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驾车自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发,经中央路、中央北路到达幕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