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5 20:16
象征权力(symbolic power) :权力的象征关系,倾向于再生产并强化建构社会空间之结构的那些权力关系。象征性权力是一种神圣化或启示的权力,是一种神圣化的或已经存在知识物的权力。
作为布尔迪厄社会语言学理论核心的“象征性权力”(布尔迪厄有时也用“象征性暴力”来相互替代)的概念,是布尔迪厄在分析卡贝勒人社会中礼物交换中的意义建构时提出来的。他把礼物交换看作是一种实施权力与遮掩权力的运作机制。在像卡贝勒这样的社会中,明文规定的支配关系并不多见,给人以明确社会位置的正式机构,如西方社会中的政府、法院或大学等是几乎没有的。个人必须想方设法寻找对他人实施权力的途径。还有一种软性的权力,那就是送礼。在送礼当中,特别是有一方显得礼物很重也很慷慨且可以预期对方很难会回馈相当的礼物时,送礼者便是让受礼者处在类似负债的境遇,结果,送礼就变成一种占有的方式,这样的占有是送礼的一方以慷慨的姿态让受礼的一方接受债务契约。这便是布尔迪厄所说的“象征性暴力”,以区别于债权人或残忍的主人的外现性的暴力。用他自己的描述就是,这种暴力是文雅的、看不见的暴力,这种暴力并不为人所认出,而多被看作是一种信任、义务、个人的忠诚、客气、礼物、孝顺,总之是崇高的伦理所崇尚的那些美德。借助于此,残酷的统治则完全被笼罩在一层美丽的面纱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