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索貌阅

更新时间:2024-07-13 14:39

隋文帝杨坚统一天下后,以富国解民困,轻徭薄赋,在确保国家赋税收入之同时,稳定民生。由于魏晋南北朝以来,户籍不清,税收不稳。于是于开皇五年(585年)下令实行大索貌阅,由州县官吏按户籍上登记的年纪、体貌进行核对。

背景

581年,杨坚取得帝位,是为隋文帝,年号开皇。开皇初年,隋朝户口仅380万户,到大业五年(609年)增加到890万户。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户口激增了一倍有余。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隋文帝采取了“大索貌阅”这项影响深远的政策。

自南北朝以来,户口隐漏日趋严重,国家所能直接掌握的劳动力减少,而地方豪强地主占有的人口增多,严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力量。如在北方,由于规定未婚只缴半租,有的地方户籍上都不见有妻子的登录。有的豪强大族,一户之内有数十家,人数多达数万,国家赋税收入因此锐减。

内容

大索貌阅是严密清查户口的一项措施。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核点户口。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登记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所谓“貌阅”,则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目的在于责令官员亲自当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那些已达成丁之岁,而用诈老、诈小的办法逃避承担赋役的人。

隋文帝规定,凡出现户口不实的情况,地方官吏里正、保长、党长要被处以流刑。官方还鼓励百姓互相检举,并强令亲属关系远于堂兄弟者,一律析籍分户。通过此次检查,北方地区当年即新增男丁443000人,新编入户籍的达1641500人,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壮大了隋朝的国力。

大索貌阅的内容,则是要貌定百姓的三疾状况。“三疾”按病残程度区分:部分丧失劳动力者为残疾;全部丧失劳动力者为废疾;不仅全部丧失劳动力而且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为笃疾。

据此,为免除(或部分免除)赋役负担,或享受给侍丁待遇提供依据。隋代定户等时三党五党共为一团,唐代貌阅亦按地区分成团。故貌阅百姓亦称团貌。封建国家通过团貌严格控制人民,尤其是赋役的主要承担者——丁口,为巩固封建统治,维护封建法治提供了保证。

唐代则继承隋法,把貌阅加以完善及制度化。唐代貌阅首先是通过貌阅百姓形状,以定其所报的黄、小、中、丁、老是否属实。

大索貌阅,就是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是不是隐瞒了,或者报了虚假年龄。输籍定样则是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

这样,既增加了收入,也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同时,从豪强手里将原来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也有利于增加国家的劳动力,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农民的赋税包括租、调和力役几种,在隋朝,对年龄有明确的规定:三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都叫做黄,四岁到十岁的叫做小,十一到十七叫中,十八到六十叫丁,六十以上叫老。

作用

隋文帝杨坚推行均田制,整顿户籍。实行“大索貌阅”要求官吏经常检查人口,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使编户大增。和实行“输籍定样”在第一个的基础上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

开皇三年,清理出隐漏男丁44.3万人,共计164.15万口。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

这些举措防止地方豪强和官僚勾结,营私舞弊。将从豪强手里依附的人口解放出来,增加了国家的劳动力,调动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国家掌管的纳税人丁数量大增。

意义

对隋代“大索貌阅”时限的考证,正是扎实精深的史料考证,奠定了这部人口史巨著的坚实的基础。对于世界人口研究与世界人口史研究,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影响

隋文帝将北朝的均田和租调制略作改动,推行到全国。接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大规模的“刮户运动”,“大索貌阅”,挨家挨户地检查户口,不遗漏一人。为了更好地配合“刮户”,还根据高颎的提议,实行“输籍之法”,即由政府提前定好赋税徭役数目(低于地主所收的税役)及早颁布天下,使豪强地主的附属户看到作国家的编民更好,自动脱离豪强地主,成为国家的纳税户。这些措施不仅仅为了增加国家赋税收入,还打击了豪强地主,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减轻了民众的赋税负担,可谓一举三得。同时,隋朝实行均田制,在授田普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却竭力将尽可能多的百姓编入户籍,以此增收赋税,加派徭役,导致矛盾激化、民怨鼎沸是必然的,为隋朝的短祚埋下隐患。

评价

陈寅恪说,“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注入的与其说是人种,不如说是改革创新精神。比起南朝的因循守旧,北朝的均田、府兵等制度创新更符合“汉制”大一统精神。这种精神使隋朝成功地实施第一次全民清查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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