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6 21:25
《财富的分配》是美国第一代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创作的经济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9年。
《财富的分配》全书共二十六章。
第一章至第五章分析分配的一般规律;第六章至第七章分析静态经济学;第八章至第二十章具体分析分配的结构问题;第二十一章至第二十二章分析经济因果论;第二十三章至第二十四章分析租金、价值及商品单位问题;第二十六章又回到静态经济学的研究上。
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该书的研究对象。克拉克认为工资、利息属于静态经济学,只有在静态条件下才能发现工资、利息的基础。所以把静态经济学作为该书的研究对象。
2、分配的自然规律。人类福利是由收入的多少决定的,这些收入虽然是由契约规定的,但实际上受自然规律的支配。这个规律就是:每个生产要素在参加生产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贡献,也都有相应的报酬。如果该规律充分发挥作用,那么,从事任何生产职能所应分配的收入量,都将以它实际所生产的成果来衡量,即每个生产要素创造多少财富就得到多少财富。
3、收入分配的决定。克拉克把劳动和资本(包括土地)看成是生产上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永久性要素,它们都具有生产能力。根据土地报酬递减规律和边际效用原理,创立了边际生产力学说,认为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即在资本量固定不变、劳动量一单位一单位的增加的同时总产量也增加,而且由此增加的产量也仅仅归功于劳动。劳动增加至整个社会的劳动都得到运作。那么最后单位劳动所增加的产品量便是那个劳动单位的边际产品,且由它来决定社会的工资水平。
序
19世纪90年代,美国工业总产值已跃居世界首位,垄断组织在广泛发展,劳资对立越来越尖锐,马克思主义在各国传播,所以资产阶级迫切需要一套新的理论来掩盖和粉饰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对抗马克思主义和抵制工人运动。克拉克的“新”的阶级利益调和论《财富的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
1、分配的地位及其一般规律
财富的分配是《财富的分配》一书的主题。克拉克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分配是受自然规律调节。自然规律的作用在于把社会总收入分为性质不同的三大部分:工资总额、利息总额和利润总额。这三部分收入分别来源于劳动收入、资本收入,以及雇用劳动和利用资本的人由于执行某种调和工作而得到的收入。如果自然规律能够发挥作用,则从事任何生产职能所应当分配得到的收入量,都将以它实际所生产的成果来衡量。每个生产要素在参加生产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贡献,也都有相应的报酬。
2、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决定因素
克拉克认为,社会劳动生产力是由劳动和资本在量上的关系来决定的。资本是一笔永久的生产财富的资金,而不是财富的具体形式。劳动也是一个永久的力量,是永远不能消灭的、永远不会停息的、丰富的人力。人和货物一样是会消失的,但劳动却和资本一样,是永久的存在。在产业社会里,这两个永久存在的东西的连在一起。这两种永久的生产要素,在形式的变化方面的能力是无限的,至于具体表现形式年年在变化,天天在变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不过是劳动和资本两种生产因素的结合。
3、工资和利息的确定标准(边际生产率说)
克拉克沿袭了19世纪70年代以后广泛流行的边际分析方法,提出了边际生产率说。克拉克认为,从一般的“生产率递减规律”引出了“劳动生产递减规律”。假定资本不变,投入的劳动力多了,则平均每一单位劳动所摊到的设备少了,因此,每一单位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少于从前每一单位劳动的产品。最后增加的一单位劳动是“边际劳动”,“边际劳动”所生产的产品量是“劳动边际的生产率”。“劳动边际的生产率”不但决定了“边际劳动”工人的工资,还决定了其他同一熟练程度工人的工资。这样得来的工资标准是一个静态的标准。在这种场合,工资决定于“边际生产率”。任何一个单位所得的工资便等于最后一个单位所能创造的产量。
4、过渡性的“利润论”
克拉克的“利润论”是从“工资论”和“利息论”引申出来的。他把资本家和企业家分开,认为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企业家是生产的组织者。资本家所得是利息,企业家的所得是工资加利润。在静态经济中,企业家仅得到工资,利润并不存在,只有在动态经济中才产生利润。
动态本身是过渡性的,是旧均衡到新均衡的过渡,因此利润也是过渡性的。利润还是暂时性的,一种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的采用使企业家获得了利润,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普及后,利润将转化为利息和工资的增额。
5、静态经济和动态经济
克拉克认为,静态经济规律适用于已有交换行为和其他经济组织,动态经济学必须采取演绎法,这种方法必须以静态经济学的结论为基础。有了静态的理论,就可以研究动态的情形了。无论经济学的动态部分所发现和解释的是什么变化,静态规律总是居于主要地位。一切关于变化的规律的知识都是以关于静态规律的认识为前提的。
《财富的分配》系统阐述了边际生产力论,为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分配理论奠定了基础,这也使克拉克成为这一理论的主要创建人。此外,该书提出的边际效用价值论、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丰富了西方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对美国经济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财富的分配》首次出版于1899年,中文版由陈福生、陈振骅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
约翰·贝茨·克拉克(John Bates Clark,1847-1938),美国经济学家,美国理论学派的创始人,美国经济学会创始人之一。1872年赴德国和瑞士留学,是德国历史学派代表人物克尼斯的学生。回国后先后在多所大学任教,曾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美国经济学会会长。其主要著作有:《财富的哲学》(1885年)、《财富的分配》(1899年)、《经济理论要义》(1907年)等。其中《财富的分配》一书为其成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