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决算

更新时间:2023-12-10 23:58

财政总决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

编制

财政总决算由基层乡(镇)财政机关开始编制,逐级汇总。县(市)财政决算分为乡(镇)级和县(市)级两部分,两部分数字汇总后,即编制成县(市)财政总决算。如此层层逐级汇总,形成国家总决算。各级财政总决算各表的数字主要有:

①预算数,包括“当年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其中“调整预算数”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调整上级财政专项下达的收支追加追减指标:上年结转使用数、动用地方财政结余、动支预备费和科目调剂等自行安排的全年预算数。

②决算数,各级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本级决算收入数。

财政总决算各表编成后,还要根据财政决算收支数字,结合税收年报、各种财务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有关材料,编写财政决算说明书,形成财政总决算。

财政决算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入方面,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和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分析重点企业、行业成本费用水平、资金运用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工资、物价调整等国家重大经济措施出台后对预算收入的影响等。

(2)支出方面,结合各项事业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各项定员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各项主要支出的结余或超支的主要原因,分析一年来预算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向和事业成果及其存在问题。

(3)结余方面,分析全年总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各项专款结余和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占滚存结余的比重,分析下级财政结余和本级财政结余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决算收支平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财政总决算编成后,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盖章后报上级财政机关,逐级上报到财政部;财政部再连同中央级总决算一并汇编成国家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

关系

财政总决算是各级财政部门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根据国家现行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依据日常总预算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年度报告。一方面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相互联系:

(1)部门决算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财政总决算中有关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全面反映了作为财政支出对象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对财政总决算报表中有关预算支出执行结果的明细反映。

(2)部门决算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编制基础和依据,是形成财政总决算报表相关数据的重要来源。通过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的填报、收集、审核和汇总,为各级财政部门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3)部门决算报表与财政总决算报表所涉及的相关指标口径是一致的,其相关数据也保持一致。另一方面部门决算与财政总决算又存在区别:(1)从编制主体看,财政总决算的编制主体是各级财政部门,也就是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拨出部门;而部门决算的编制主体则是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有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也就是财政资金的使用单位。(2)从反映内容看,财政总决算反映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而部门决算报表则是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情况和支出效益情况的反映。(3)从核算的会计制度依据看,财政总决算是以总预算会计制度为编制依据,而部门决算主要是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为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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