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校对

更新时间:2022-01-05 15:36

责任校对是负责对全部稿件的校对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最后整理的校对人员。校对是依照原稿在校样或其它复制件上找出差错,并用校对符号加以标注和改正的工作或人员。责任校对的工作是保证新闻出版物质量的关键。因此,要提高校对的质量和效率,责任校对以及校对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素质:校对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语文水平应较高,能正确、熟练地运用标点符号,还要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校对人员应认识到校对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放过任何差错;校对人员除校正原稿中明显差错外,还要把有疑问之处与编辑联系,予以核对校正;校对人员还应不断扩大知识面,并善于而且勤于使用工具书。

简介

通常指出版社、报刊社负责校对最终把关的工作人员。有的单位采取轮换制,不同的书由不同的校对员担任此职;有的单位只设一位责任校对,负责联系、协调校对员进行图书的后期全套工作。

责任校对职责

(1)参与各校次的校对(校对的校样不少于全书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2)进行文字技术整理(保证体例、格式方面的规范和统一);

(3)检查校改质量(监督检查各校次的教改情况,并汇总校对员提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编辑和出版部门协商解决);

(4)通读付印样(也可延请专业编辑或资深校对员帮助通读,以保证质量)。

(5)付印前,过一遍黑马校对软件,检查排版过程中是否出现错误,做下电脑把关。

责任校对制度

新闻出版署1997年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必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这两个制度即是校对的基本制度。

责任校对制度以集体交叉与责任校对相结合为特点:

(1)每一部书稿都确定一名专职校对人员担任责任校对;承担文字技术整理、监督检查各校次质量和通读检查工作;

(2)不同校次分别安排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专长的校对人员交叉承担;

(3)校对过程由多人集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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