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劳务税

更新时间:2022-11-02 15:27

货物和劳务税,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以货物和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解释

又称流转税、流通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货物税)、关税、营业税(销售税)等税种。这里所说的货物,既包括生产资料,如钢材、机床;也包括生活用品,如食品、服装。劳务,通常是指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如餐馆向顾客提供的餐饮服务,航空公司向顾客提供的客运、货运服务等),不包括被雇佣者向雇佣者提供的劳务和自我提供的劳务(如职员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家务劳动等)。货物和劳务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也是当今各国政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以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尽管发达国家的税制普遍以所得税为主体,但是货物和劳务税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特点

其主要特点是:

①以货物生产、流通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生产的货物征税,也对进口的货物征税,税源比较充足。

②以货物、劳务的销售额、进口额、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

③绝大多数税种属于间接税,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消费政策和进出口政策。

④同所得税、财产税等税类相比,货物和劳务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货物和劳务税在中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中国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国现行税制中的货物和劳务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和营业税5个税种,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高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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