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4:00
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Cargo ship safety radiotelegrhaphy certificate)是证明货船无线电报设备具备从事国际航行安全条件的一种证书。由船舶检验部门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检验签发。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
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Cargo ship safety radiotelegrhaphy certificate)是证明货船的无线电报设备具备从事国际航行安全条件的一种证书。由船舶检验部门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检验签发。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签发所规定的检验内容为:无线电报设备,自动报警器,无线电测向仪,机动救生艇无限电报和(或)供救生艇、筏用的手提式无线电设备以及配备的报务员人数等。
验船机构对船舶(包括各种民用船、钻井平台及渔船等)进行技术检验后所签发的各种证明文件,简称船舶证书。其作用是证明船舶结构、载重线,稳性、抗沉性、吨位、舣装设备,消防设备、起货设备、主辅机械设备、锅炉及受压容器、电器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信号设备符合相应国际公约或船舶规范的要求。船舶检验证书可分为国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和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
国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分法定证书和船级证书两类。其中法定证书:按照船旗国政府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和该国政府法令、法规检验后签发的证书有: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l国际船舶载重线免除证书,适用于有新颖特点的船和通常不从事国际航行而在特殊情况下仅航行一次的船舶。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签发的证书有:客船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免除证书(按公约发给对救生设备、无线电报及无线电话可以免除部分要求的船舶);客船和货船安全证书;散装谷物稳性批准书。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公布的《近海移动式钻井平台誊句造和设备规则》签发安全证书。根据《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对船舶进行丈量之后签发吨位证书。对通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的船舶,则须丈量后签发各运河专用证书。此外尚有船舶起货设备证书,国际防油污证书及国际防止生活浊水污染证书等等。
船级证书:经过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检验之后发给的船体入级证书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入级证书,货物冷藏装置入级证书。船舶经检验合格,在船级社总部未发给证书之前,可预先取得临时入级证书。
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我国船舶检验局采用船舶检验证书簿的方式,其中包括载重线、乘客定额、吨位等证书。对装有起重设备的船舶,发给船舶起重设备检验簿,作为定期检验签证之用,并附有对该起重设备安全负荷的证明书。
客船的检验
客船,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这种船舶应接受船舶营运前的检验、每12月一次的定期检验以及必要时的额外检验。
船舶营运前的检验,应包括船舶结构、机器和设备,并包括船底外部以及锅炉内外部在内的全面检查。此项检验应保证船舶的布置、材料、结构用材尺寸、锅炉和其他受压容器及其附件、主铺机、电气设备、无线电设备(包括用于救生设备的无线电设备)、防火和消防安全系统及设备、救生设备和装置、船上装设的航行设备、航海出版物、引航员登船装置及其他设备,完全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主管机关为实施该公约而颁布的从事预定用途船舶的制造工艺在任何方面均为合格,而且该船确已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现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备有号灯、号型以及发出音响信号和遇险信号的设备。
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检验
该公约第II-1章、第II-2章、第III章和第V章以及该公约议定书所适用的500 GT及以上的货船的救生设备和装置(除无线电发备外)、船上装设的航行设备及消防安全系统和设备及惰性气体系统,均应依照上述客船的检验及该公约议定书、修正案关于客船初次和以后的检验的规定办理,然而定期检验的间隔期改为24个月。新船的防火控制图与新船和现有船舶所配备的引航员登船装置、航海出版物、号灯、号型以及发出音响信号的设备,亦应包括在检验范围之内,以保证它们完全符合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以及如重用时,也应符合现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
货船无线电设备的检验
适用于公约第III章和第IV章规定的货船的无线电设备,包括用于救生设备的无线电设备,应按对客船检验的规定,接受初次检验和以后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