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

更新时间:2024-05-16 14:03

购房入户简单的讲,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自己现购买的房子上。购房者的户口就变成当地的户口,享受当地本地户的政策。如:小孩子(可随迁)读书,自己的养老保险,医疗等等。

相关政策

政策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下发(2001年10月9日)前已购买商品房的人员,继续按《关于购买商品房入户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1996]127号)的规定,申请办理购房入户,其申请入户的时间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凭银行的有关证明也可在截止时间内申请办理入户。

政策二

在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下发(2001年10月9日)后购买商品房的,按下列标准,可一次性申请办理入户,入户者须是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近亲属:

1、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下同)且房屋总价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2人入户。

2、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或每套房屋总价在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办理3人入户;

3、购房建筑面积每套在120平方米以上或每套房屋总价在25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4人入户。

(各地要求不同,可参考各地政府网站,或者到公安局咨询)

流程

准备资料

1、户口簿或(户口簿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户籍证明(如果户口簿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准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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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广东佛山发布的楼市新政,被认为是该地“购房入户”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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