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22:57
贵州省教育工会成立于1951年,本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全省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参加全省教育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深化贵州省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代表教职工参加全省教育工作各项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关涉及全省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同时,积极向全省教职工宣传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措施,解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沟通党、政与教职工群众的联系,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做好疏导工作,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社会主义学校的指导思想,保护全省教职工群众投身教育改革及支持教育改革的热情。
贵州省教育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友善、互助、奉献的工会文化精神;突出服从、服务于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民主、务实、服务、合作、创新的工作理念;体现更快、更好、更有效的工作节奏;达到党组织放心,广大教职工满意的工作实效;不断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贡献。
省直属高校、高校附属医院、附属中学,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的教育工会。
1、从本产业特点出发,抓住带有产业特点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民主管理,搞好参政议政,研究和解决涉及本产业职工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劳动竞赛、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3、掌握本产业职工思想动态,协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4、领导本产业系统的工会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协管工作,审批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抓好本产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5、完成全国产业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在省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好与地方工会的关系,发挥产业、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搞好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