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2 16:07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组建成立,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是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控股成立的一家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2024年9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约2.68亿人民币增至约5.76亿人民币。
2013年末公司注册资本2.42亿元,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为生产主体,拥有“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郑州茅台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主体的两个全资子公司,以及完善的郑州茅台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全国营销和物流配送中心。生产公司占地面积36729.1㎡,拥有5000亩的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及一个设备完整的独立发酵站,发酵站占地面积11700㎡。年原酒发酵生产能力1.2万吨,成品酒生产能力1万吨。公司产品采用昌黎优质赤霞珠、品丽珠、霞多丽等酿酒葡萄为原料,共有茅台系列、国韵系列、国色天香系列、礼品系列等多个干红葡萄酒、干白葡萄酒产品。
茅台葡萄酒作为茅台品牌的延伸和发展,坚持发扬“爱我茅台为国争光”的企业精神和“酿造高品位生活”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生产质量信得过的产品,提供优质和过硬的服务。公司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