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4-02-19 17:57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贵港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贵港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要职责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贵港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选举市长、副市长;

5、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6、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9、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0、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1、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内设机构

主任委员:邓平

副主任委员:方家贵(壮族)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卿尉(苗族)、王朝松、李小敏(女,壮族)、杨永新、罗振明、温庆雄、蓝瑞林(女,壮族)

主任委员:陈香莲(女)

副主任委员:黄创深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韦长安(壮族)、李进清、李德科、岑永梅(女)、周立宁(壮族)、黄显强、覃锋

主任委员:谭桂绪

副主任委员:姜新锋(壮族)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锦芳(女)、冯桂淳、林少华(女)、贾春红(女,壮族)、莫庆军(女)、黄文龙、黄向华

主任委员:谭丕龙

副主任委员:李冈儒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李秀娟(女)、陈晓骏(瑶族)、陈雪峰(女,壮族)、陈雄明、胡强、徐联瑾、郭荣华(女)

主任委员:郑海平

副主任委员:康远宁(女)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韦旭丹(壮族)、卢祖荣、杨胜中、陈寿荣、陈晓军(女)、莫次伦、黄建基(壮族)

主任委员:唐奎

副主任委员:巫山(瑶族)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宙、丘忠坚(女)、杨茜(女)、吴燕华(女)、洪华、覃月东(女,壮族)

主任委员:傅诚金

副主任委员:何发枝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朱芝平、刘德萍、杨伟、覃雪群(女,壮族)、温轶群、廖翠婷(女)

现任领导

主任

彭东光

副主任

黄云贵(壮族)、罗冠荣、刘新玲、李叶义、黄桂林

秘书长

杨宗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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