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2 10:33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是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
1、依照党和国家授予公安局的任务,做好各项公安业务的实施,确保党和国家安全,依据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区公安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社会治安动态和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对策,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案件,防范和打击敌视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及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组织协调处理案件,维护南明区社会治安。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
5、负责基层派出所的组织和业务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派出所,搞好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和户政管理工作。
6、负责各大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处理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
8、负责搞好公安保卫工作的通讯联络和后勤供应工作。
9、负责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学法、守法、知法、护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搞好公安部门的自身建设。
10、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局长、督察长(兼):陈晓路
党委副书记、政委:曹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建陵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黔筑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闯
党委委员、副政委:岳红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黄思易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
党委委员、副局长:段永红
党委委员、副局长:欧阳小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宋晓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