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教案

更新时间:2023-08-30 23:39

清咸丰十一年(1861)贵州青岩和十二年开州群众开展了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合称贵阳教案。

起因

法国天主教势力在16世纪后半期就已进入贵州,但影响不大。道光二十七年(1847)贵阳教区正式成立。咸丰三年贵州全省三分之一的州县设立了教堂或传教会。九年,法国传教士胡缚理(Faurie·Louis,1824―1871)继任天主教贵州主教后,强买民地,建造大小修院和印刷厂,遭到当时人民抵制,结怨甚深,时思报复。八年和十年,中法《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签订后,胡缚理有了庇护,更加骄狂不可一世。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1861年4月4日),他趾高气扬,手持法国驻华公使馆寄来、由清政府总理衙门签发的“传教士护照”,公然违反中国法令,以清朝巡抚、提督一级官员的排场,乘坐紫呢大桥,雇用鼓吹,盛设仪从,招摇过市,激起绅民公愤。清贵州巡抚何冠英、行伍出身的贵州提督田兴恕联名向全省官吏发出秘密公函,斥天主教为“异端邪说,最为害民”,指出教会“肆行无妄,心实叵测”。号召“随时驱逐”,“倘能借故处之以法,尤为妥善”。

发展

随后,候补道缪焕章编撰《救劫宝训》,在贵阳刊刻传播,鼓吹“屏黜异端”。消息不胫而走,赶走洋教士的呼声竟成为贵州各阶层人民的共同心愿。田兴恕部下首先在贵阳附近展开激烈的驱教活动。五月初五端午节,青岩镇各族人民按传统习俗到郊区野游,途经姚家关天主教大修院(培养神父的教会学校),与修士、教民发生争执。青岩团务道赵畏三已知上司有驱教之意,遂率众一举焚毁修院,逮捕几名教徒,并在田兴恕的指令下,于六月二十二日(7月29日)将张文澜等3名修士和1名厨师秘密处死。胡缚理幸免后,急向法驻京公使报告。法公使馆派代办哥士耆与署两广总督(同治二年四月署云贵总督)劳崇光(1802―1867)谈判议定在贵州指定地点张贴《天津条约》、《北京条约》条文20份,并赔偿教会损失,抚恤死者家属。但新任贵州巡抚韩超(?―1878)不愿执行。正当双方紧张谈判之时,开州教案又生。

结果

开州(开阳)教案起因,是天主教徒对青岩教案久议不决的报复。同治元年正月十五日(1862年2月13日),贵阳北百余里外的开州夹沙龙地方欢度元宵节,援例每户应出捐搭龙灯,祭龙神。法国传教士文乃耳(1832―1862)唆使教徒抗缴,破坏政令,民教双方发生冲突,几至动武。开州知县戴鹿芝、团首周国璋,本恨教会侵权,即在田兴恕批示“缉案就地正法”指令下,在正月内将文乃耳和4名抗捐闹事的教民逮捕处死。前案未结,后案又起。法国公使联合英、美、俄等国公使,一起向清政府提出“强硬抗议”,并以武力相威胁,要求:赔偿损失;处死田、戴、赵;严惩一切保教不力或查处不严的有关官吏;派亲王大臣到法国谢罪。此案交涉经年未决。二年十一月(1863年12月)在法国新任公使柏尔德密(1826―1903)的战争恫吓下,清政府被迫将韩超交部议处,田兴恕革职发配新疆,缪焕章等革职永不叙用(何冠英、戴鹿芝、赵畏三已死,毋庸议),提督衙门拨充天主教堂赔款1.2万两白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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