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23:13
贷款回收率指一定时期内贷款收回额占贷款发放额或累计额的比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贷款收回情况和贷款管理水平。
贷款回收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而通过期货市场掌握企业原材料、产品或存货的真实价值以及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对于商业银行控制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起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贷款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累计收回率=本期贷款累计收回额 / 本期贷款累计发放额
到逾期贷款收回率=本期到逾期贷款累计收回额 / 本期到逾期贷款累计额
例:某专业银行199×年×月共收回三笔贷款,金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和150万元,贷款累计收回额是450万元,同期发放各种贷款1笔,金额为3000万元。贷款累计发放额为3000万元,则该月份
贷款收回率 =(200+100+150)/3000 =450/3000×100% =15%
一般情况下,随着扩大再生产的发展,199×年贷款累计发放额总是大于上年度的贷款累计发放额,从而大于本年度的贷款累计收回额。因为贷款的发放与收回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贷款累计收回率指标常常小于100%。对于个别贷款项目来讲,如果过去陈欠款多,在计算期又控制,停止发放新贷款,即主要是清理收回陈欠款时,贷款累计收回率会大于100%。
如果生产周转贷款的累计收回率和净收回率都超过100%,说明本年度在收回过去陈欠款方面比较有成效;反之,百分比率越低,说明陈欠款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