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11:3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贺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7号)和《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贺发〔2004〕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刘宁 贺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负责全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
(十三)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四)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电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办理本办机关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办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有关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秘书长办公会议、本办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并负责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起草本办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和有关文稿;负责本办宾客的接待工作;负责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沟通联系;协调办理本办各科(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本办往来各类文电、信件收发、传阅、分办、转办及文件交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本办的公文规范审核、文印、文件分发工作;负责本办保密、文书档案、印章管理等方面工作和报刊杂志的订阅、分送工作。
综合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起草和审核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材料、年度总结和各类工作汇报等综合性材料;负责起草和审核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的文稿、调研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及本办的课题调研;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课题的调研工作。
第一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负责组织和起草市人民政府重要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资料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和会议情况通报;负责市人民政府大事记汇总、撰写工作;处理和督办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办理市长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同志联系的相关事宜。
第二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国资、统计调查、大数据、投资促进和商务、行政审批、机关后勤、二轻、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驻外办事处、督查考评(营商环境)、接待、税务、海关、烟草、无线电管理、煤电油运、通信、邮政和有关企业(园区)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自治区绩效考评迎检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三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宣传、教育、民族、宗教、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长寿事业)、体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单位、新闻发布、地方志、保密、档案、共青团、台湾事务、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和有关企业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本办人口计生检查评比迎检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四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扶贫、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供销、气象、水文水资源和有关企业(园区)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本办新农村建设、扶贫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五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科技、民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海事、外事、侨务、工会、妇女、儿童、残联、驻梧管理处、平桂矿区管理处和有关企业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分办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本办安全生产检查、双拥、全民科学素质检查评比迎检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六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有关企业(园区)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七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东融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政策发展研究和有关企业(园区)等方面的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第八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公安、司法、信访、国家安全、政府法制、驻贺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相关文电工作;负责对应工作的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本办武装、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应的副市长分管范围内每月大事记的记录、汇总,年终交第一秘书科汇总。
人事教育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本办机关的人事和工资管理、机构编制、劳资、医疗保健、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和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及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办市级绩效考核迎检工作和本办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信息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培训以及考核评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负责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行政财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本办机关及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本办机关预算、工资统发核算、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后勤服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本办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本办办公用品购置审核及资产管理;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本办的办公用房、车辆的使用调配、管护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市人民政府及本办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
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跨省、跨市、跨县(区)边界“三大纠纷”案件的协办;负责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县(区)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经验交流;负责有关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接收并办理通过总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转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负责重要、敏感、突发信息的研判、报送工作;协助本办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机关党委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本办机关党务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含市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编制另定。
领导职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6名;市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市法制办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市法制办副主任1名)。
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另定。
(一)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驻广州办事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