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3 00:35
贺州市农业局作为贺州市委和贺州市人民政府指导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的重要的参谋部门,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生产综合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村改革经营管理科、土肥站、植保站、经作站、种子站、农技站、经管站、蔬菜站、农业环保站、科教站、农广校、农业区划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等十八个科站,
(一)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草拟本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定、意见、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围项目的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研究、草拟农业产业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村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区)、乡(镇)的改革试验工作;总结、推广试点改革经验;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及农村审计工作;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的关系,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调查;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情况调查综合分析。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指导、参与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订;指导、协调本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五)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进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农用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农业工程和农民奔小康措施。
(七)组织实施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国家和部颁标准、地方性标准;管理本市内种子、种苗、农药、复混肥等质量监测、鉴定以及农资市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管理本市内植物检疫。
(八)研究、提出我市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战略与对策,组织开展有关国际农业经济、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农业的对外开放。
9、按权限负责农业投入资金的安排和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
10、研究、拟定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荐和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拟订有关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向乡镇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
11、负责处理全市农业灾害的有关工作;组织人力、物力指导灾区尽快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12、指导和管理市农科所、蚕种场、实验室、农经干校、区划办、种子公司等直属单位的工作;包括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3、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贺州市土肥站: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土壤、肥料的监测,并根据土壤情况,提出合理施肥的建议,推广冬种绿肥技术、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增施农家肥技术、农作物配方施肥技术,诊断配方施肥等技术,不断提高作物的产量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向可持续方向发展。主要的工作职能是:(1)配合农业局做好辖内的肥料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辖区内制假、贩假的违法活动,杜绝劣、假化肥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2)开展土肥水资源的监测,掌握辖区内的土肥水资源状况,及时开展土肥水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技术咨询服务,并把先进的土肥水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贺州市农业的增产、增收。
贺州市植保站:
主要工作职能是:(1)调查、监测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适时发布病虫情报,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和建议;(2)开展植保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3)对本市重要的水稻病虫草鼠害提出应急防治预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4)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5)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打假扶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经作站:
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全市烟叶、茶叶、蚕桑、马蹄、甘蔗、木薯、花卉、红瓜子、中药材、食用菌、麻类、瓜类等经济作物发展规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组织经济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和种植资源管理工作。
贺州市种子站:
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组织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核发、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农作物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种子质量认证工作;负责种子行业的统计及种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负责与种子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完成市农业局和自治区种子总站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贺州市农技站:
主要职能是: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体系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贺州市经管站:
主要职能是:1.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2.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集体资产管理和审计;3.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统计和监测;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5.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6.指导农经队伍建设等;7.负责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有关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8.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合同管理工作;9.组织对农民负担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措施的实施;10.指导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固定观察点工作。
贺州市蔬菜站:
主要职能是:为蔬菜事业发展提供技服务。蔬菜技术指导,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推广。
贺州市农业环保站: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市生态农业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协调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开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灭毒;完成市农业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事项。
贺州市农业科教站:
是贺州市农业局的二层机构单位,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市农业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科技档案及资料信息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等,完成市农业局和自治区农业厅科教处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贺州市分校:
成立于1992年,属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职能是开展成人中专和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协调全市各县(区)分校的办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完成市农业局和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贺州市农业区划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农业资源区划调查评价,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资源及其自然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编制区划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开发治理实验。
广西贺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
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化验分析;承担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承担农业系统企业定级、升级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等级的检验;根据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研成果鉴定检验;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负责地方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有关标准的验证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宣传、保卫等内务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及有关工作;管理机关办公自动化、交通工具、房产、水电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等工作,按权限负责办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任免、录用、调配、考核统计、退休报批等人事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工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人事档案管理、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职改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参与组织编制有关农业开发项目及发展规划;负责推广项目的投资管理;负责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查;综合平衡农业系统利用资金、农用物资和计划;负责上级和本级安排给农业部门的各种资金的分配和跟踪反馈,监督使用;负责农业系统年度财务决算与财务状况编报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与管理;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职工养老保险金管理工作;主管农业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计划财务管理和业务建设。
政策法规科:
(挂贺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牌子)参与研究提出农业产业政策;负责开展基本农用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参与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作物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统计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抗法体系建设工作;承设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和重大行政应诉的通报、上报、审核和备案等;负责协助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研究农村政策、法规理论,指导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本系统的普法教育。
生产综合科:
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方案以及农业发展重要生产技术措施与意见;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实施科教兴农;对重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工程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和论证,并草拟方案组织实施;研究和拟订农业及农民教育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本市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指导、参与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订;指导、协调本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名牌、产品的标准质量认证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标准的实施;负责本市内种子、种苗、农药、农膜、复混肥等质量监测、监定;调查、收集、整理农业生产进度、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农村改革经营管理科:
(挂贺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改革,总结推广改革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制订全市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有关农村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开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措施的实施;负责指导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固定观察点工作。
市农业局专家到八步区信都镇指导晚稻生产工作
目前我市晚稻处于孕穗至抽穗灌浆期,2013年9月25日至27日,我市出现寒露风天气。为更好掌握本次寒露风对我市晚稻造成的影响,贺州市农业局及时派出专家深入田间进行调查并开展晚稻后期田间管理及防灾减灾技术指导。
9月26日,贺州市农技站三名技术骨干来到八步区信都镇北联村示范样板检查晚稻后期的田间生长情况。受9月中旬以来“尤特”等几个台风的连续影响,信都片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发生扩展较快,较多田块出现叶片尾部变枯黄的现象,专家们指出,必须及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口农药科学防治。同时指出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是我市“寒露风”发生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预报,及时做好防御寒露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