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31 15:08
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是资中县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全县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规划全县教育布局和结构优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县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审批、设立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提出增减调剂教职工编制意见,统筹优化使用;负责全县教师调配、聘用、交流、考核、评选先进、奖惩、退休、抚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任免、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域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九)负责全县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协助教育督导机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系统内信访、扫黑除恶等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定期公布全县国民体质状况;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研究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训练体制,推动体育项目普及,发现和向上级输送体育人才;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创建工作。主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十七)负责办理教育体育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办公会等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文秘、文印、保密、保卫、目标考核管理、值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房产、基建、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绿化、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后勤管理工作、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的人事、工资福利、劳动保险、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表彰等工作;按规定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内外教师的调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教师资的培训和学历达标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特级教师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对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内设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聘任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等工作。
(三)计划基建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参与教育体育事业费、教育体育专项经费等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局机关及教育体育系统财务预、决算;拟定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筹措及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管理、使用的情况统计;管理教育体育基建补助专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教学用房、辅助用房、设备设施、场馆等建设、维修、排危的相关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搞好校地、校舍、校产、体育设施、场馆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局机关和教育体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编制教育体育系统的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指导、执行引进的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四)学校教育股(语言文字办公室)
负责全县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教育行政部门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布局和审批;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考核评估标准并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结构、模式和教育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相关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各类考试工作并实施;指导中小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科技教育;负责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五)德育工作股
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工作,负责德育工作检查评估和德育调研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德育奖惩工作,负责德育先进单位、班级、个人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德育规范(示范)学校;参与班主任管理及培训工作。
(六)信访股
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群众诉求;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态势,向上级提出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对学校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七)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好社区教育工作;拟定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及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调查研究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评估工作;负责审批管理及评估验收社会力量办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和学历认定工作。对社会力量申办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校及校点进行审核、审批;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的办学方向及办学质量进行监测、评估。
(八)卫生艺术股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艺术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协助做好青少年红十字会工作。
(九)学校体育股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体育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检测工作。
制定全县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竞赛,组团(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青少年体育竞赛;承担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的军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优秀运动员奖励办法和措施;承担全县学校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及争创全国先进的组织工作;承担上级教育、体育部门交办的学校体育外事任务。
负责全县青少年体育教育及业余队伍的训练管理、业务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业余训练教学大纲,对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承担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和输送工作;协助做好体育教练员考评、考核工作;做好优秀运动员就读工作;承担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俱乐部的规划布局和监督管理。
(十)社会体育股(体育产业股)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监测,监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登记申报、核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资格审查、指导和管理;承担体育社团领导人的推荐事项。承担体育宣传、体育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特种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承担全县体育市场、体育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一)审计股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的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会同相关股室抓好教育体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教育体育系统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
(十二)督导室(政策法规股)
拟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反馈教育督导情况,提出督导建议;负责推进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筹备、落实机关党委各种会议,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完成机关党委相关文书的起草工作;督促和检察机关各支部贯彻党委决议、掌握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协助机关党委搞好党、政、工、青、妇日常工作的协调;负责机关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局机关干部工作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资中县电大和职业教育服务中心。
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指导本区域开展和举办电大学历教育、社区教育;帮助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确保职普比大体相当;指导电大的招生、考试及其他业务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各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中县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协助县教育和体育局辅导全县基层学校的体育训练,培养体育活动骨干;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贯彻教育体育训练方针,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体育训练,协助就读学校管理学生的文化学习;负责组队参加省、市体校比赛;负责向省、市运动队培养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专项运动技能的优秀后备人才;负责体育训练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开展技术咨询;负责教练员的等级申报和进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科普知识教育等系列活动;负责指导乡村少年宫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课外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举办各类特长培训班和各类比赛活动;指导全县青少年活动的开展;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中县教育体育职工服务中心
为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受理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为心理健康需要帮助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在就业、医疗、生活和因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提供帮助或救助;受理职工对中心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资中县教育研究室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研究;开展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研究学生成长和学习规律;探索艺术学生特色发展之路;开展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指导学校教科室的日常教学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学校,开展对课程计划执行、学科教学的指导,开展调研活动,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开展和管理教师教学业务培训;组织、管理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根据需要合理组织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竞赛活动;开展对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对各学校教科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深入学校课堂教学实际,了解教学状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策略,写出调查报告,提交教育行政决策参考;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资中县教育考试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国家教育考试目标任务,并协调部门执行;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教自考等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基础信息采集、体检、英语口试、档案组建等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教自考、书法测试等统一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教育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的科研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相关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中学开展各类教育考试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资中县教学仪器和电化教育中心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中小学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发展规划,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装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各类功能室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县中小学大宗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招投标采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实验教学和各类功能室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实施现代教育技术等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竞赛活动;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资中县学校后勤工作指导中心
指导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等后勤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指导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免费营养午餐试点;指导培训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指导校园绿化和环境建设;指导学校教育风险和教育保险管理;指导学校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劳动实践基地、校园服务部等建设;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 资中县学生资助中心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负责组织做好学前、义教、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免学费、生活补助、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做好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资中县教育信息网络中心
负责为教育体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软件平台建设和网络搭建提供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负责为教育体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软件平台建设和网络运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为资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做好网络舆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通过软件平台向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 强: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肖 珲: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钟 兰: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庄 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政务公开)
蒋 丽: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曹 权: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党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邱 波: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体育局专职督学、三级主任科员
黄荣安:一级主任科员
刘 华:县教育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