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1-01-29 17:29

根据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资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发〔2010〕5号)精神,设立资中县教育局(简称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单位情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二)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中县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局长 肖和平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钟建

副局长 吴向东

副局长 饶仁义

副局长 黄荣安

纪委书记 杨嘉慧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安全保卫股):

一、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

二、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办公会及局级工作会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文秘、信访、保密、保卫、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财务、房产、基建、消防、卫生、绿化、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车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各类资料的征订、印制、收发管理工作;

九、调查研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十、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股(党委办公室):

一、负责局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二、组织承办党委会议及其决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调组织活动;

三、负责局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工资福利、劳动保险、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工作;

四、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教职工招聘录用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和县内外教师调配工作;

六、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教师资的培训和学历达标工作;

八、负责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特级教师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领导干部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教育领导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和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联系政协委员和协调统战工作;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承办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纪律检查工作,管好人事档案,做好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基建财务股:

一、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参与教育事业费、教育专项(含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的管理;

三、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执行引进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

四、负责局机关及教育系统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五、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教育经费征、管、用的情况统计;

六、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指导学校建房、校舍维修及排除危房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局机关和学校的国有资产,指导乡镇教办和学校搞好校地、校舍、校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编制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教师、学生生活用房的建设及实验仪器设备的配置。

九、负责全县的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一、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负责教育行政部门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审批,负责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结构、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三、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四、负责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基础教育学校(校点)的教育行政、教学业务管理、常规管理和校风建设工作;

五、负责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语言文字、学籍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教材建设使用管理工作,指导职教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中学学生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学的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学校科技教育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全县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拟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调查研究成人教育的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实施成人教育的评估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成人教育的教材建设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成人教育的专业证书、成人中专、成人高中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审批管理及评估验收社会力量办成人教育学校和学历认定工作;

五、组织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实施燎原计划、星火计划、人口教育工作;

六、对社会力量申办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校及校点组织审核、审批;

七、指导社会办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对其办学方向及办学质量进行监测、评估;

八、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体育卫生艺术股:

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学校文艺、体育竞赛活动;

三、组织实施学生体育达标的检测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审计股:

一、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公务员、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行政处分;

三、负责审计全县的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五、负责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

六、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导室(政策法规股):

一、负责对各乡镇、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

三、组织对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进行督导评估;

四、负责督学、督导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六、调查研究全县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的研究、试点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广场路32号

直属单位

资中利民小学

资中重龙中心学校

资中甘露中心学校

资中归德中心学校

资中鱼溪中心学校

资中金李井中心学校

资中铁佛中心学校

资中球溪中心学校

资中顺河场中心学校

资中龙结中心学校

资中罗泉中心学校

资中发轮中心学校

资中兴隆街中心学校

资中银山中心学校

资中宋家中心学校

资中太平中心学校

资中骝马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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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苏家湾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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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双河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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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双龙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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