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更新时间:2024-09-27 09:37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过程中,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并将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过程。

术语介绍

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之所以能够实行和平赎买的形式,就其内因来说,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获得利润,从而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一面;也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就其外因来说,中国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人民手里有了强大的国家机器;政府没收了官僚资本,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中国有巩固的工农联盟,使民族资产阶级受到了很大孤立。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使民族资产阶级能够接受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即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的同时,限制它们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并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它们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

具体又分为两步走:

第一步,把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即列宁所说“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国家资本主义(《列宁选集》第4卷,第627页)。

第二步,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个过程是从1949年开始,到1966年(停发定息)最后完成的。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有计划地引导资本主义企业过渡到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首先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初中级形式,如对私营工业进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私营商业为国有商业经销代销商品,进一步发展为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即公私合营。

到1955年末,公私合营工业的产值已占合营户和未合营户合计总产值的49.7%;未合营户的产值中已有81.7%纳入国家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私营商业的零售额有45%纳入经销代销。

1955年下半年,中国出现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推动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在1956年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形式基本完成。全年有298万余家私营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实现了所有制的改变,其中59.7万余家实行公私合营,其余的小户则实现了合作化。

②对民族资本家采取了团结教育和改造的政策,把他们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见赎买政策。

推荐书目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陈云.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苏星.新中国经济史.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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