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1 16:02
《赏牡丹》是唐代文学家刘禹锡创作的一首托物咏怀诗。此诗描绘了唐朝惯有的观赏牡丹的习俗。前二句以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使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后二句则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来表现人们倾城而出观赏牡丹的热闹景象,以此赞颂牡丹为人赏爱的倾国之色。全诗用拟人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表现了当年牡丹花盛开引起京城轰动效应的情景,蕴含了诗人心中的理想人格精神。
赏牡丹⑴
庭前芍药妖无格⑵,池上芙蕖净少情⑶。
唯有牡丹真国色⑷,花开时节动京城⑸。
⑴牡丹:著名的观赏植物。古无牡丹之名,统称芍药,后以木芍药称牡丹。一般谓牡丹之称在唐以后,但在唐前,已见于记载。
⑵庭前芍药:喻指宦官、权贵。芍药,多年生草本植物,属毛茛科,初夏开花,形状与牡丹相似。妖无格:妖娆美丽,但缺乏标格,格调不高。妖,艳丽、妩媚。格,品质、格调。郑虔《胡本草》:“芍药,一名没骨花。”牡丹别名“木芍药”,芍药为草本,又称“没骨牡丹”,故作者称其“无格”。
⑶芙蕖(qú):荷花的别名。《尔雅·释草》:“荷,芙渠。其茎茄,其叶蕸,其本蔤,其华菡萏,其实莲,其根藕,其中菂,菂中薏。”郭璞注:“(芙渠)别名芙蓉,江东呼荷。”净:洁净。情:情趣。
⑷国色:倾国倾城之美色。原意为一国中姿容最美的女子,此指牡丹富贵美艳、仪态万千。李濬《松窗杂录》:“上颇好诗,因问脩己曰:‘今京邑传唱牡丹花诗,谁为首出?’ 脩己对曰:‘臣尝闻公卿间多吟赏中书舍人李正封诗曰:“天香夜染衣,国色朝酣酒。”’上闻之,嗟赏移时。”吴钢、张天池《刘禹锡诗文选注》认为此为作者用来喻指革新人士。
⑸“花开”句:说明唐代观赏牡丹风气极盛。李肇《唐国史补》卷中:“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执金吾铺官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直数万者。元和末,韩令始至长安,居第有之,遽命劚去,曰:‘吾岂效儿女子耶!’”动,震动,轰动。京城,一般认为是指长安,如陶敏等校注的《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瞿蜕园笺证的《刘禹锡集笺证》、吴钢等选注的《刘禹锡诗文选注》等;但刘锬编的《咏花古诗欣赏》、鲍思陶等编的《中国名胜诗联精鉴》以及谢明等编的《历代咏物诗选读》认为此诗中的京城是指洛阳。
庭院中的芍药花艳丽虽艳丽,但格调不高;池面上的荷花明净倒是明净,却缺少热情。
只有牡丹花才是真正的国色,是最美的花,当它开花的时候,其盛况轰动了整个京城。
牡丹是中国特产的名花,春末开花,花大而美。唐代高宗、武后时始从汾晋(今山西汾河流域)移植于京城,玄宗时犹视为珍品。此诗即写唐人赏牡丹的盛况。关于此诗的创作时间与地点,由陶敏、陶红雨校注的《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根据诗中用李正封“国色”之语推测此诗为大和二年(828)至五年(831)作者在长安所作;瞿蜕园的《刘禹锡集笺证》认为,此诗作于唐大和年间作者重入长安之时;高志忠的《刘禹锡诗编年校注》认为,此诗与《浑侍中宅牡丹》作于同时;吴钢、张天池《刘禹锡诗文选注》疑此诗为永贞革新时所作。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一开始并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态形色,而是把牡丹置于百花园中,从侧面与“庭前芍药”“池上芙蕖”这些花中的佼佼者相比。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偁《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芍药花娇艳美,但过于妩媚而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虽洁净淡雅,但过于清高而少了一些情趣和风致。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诗人并没有为了突出牡丹而将这芍药和芙蕖二花写得一无是处,而是把两种花的美和不足之处都点了出来。这些此前备受人们青眯的名花在牡丹面前不免黯然失色,牡丹愈发显得气质华贵、风姿卓绝。
前两句用的是抑彼扬此的手法,为牡丹的出现作铺垫,而第三句笔锋一转,从正面赞颂牡丹。然而还是没对牡丹作更多的描述,只用“真国色”三字加以概括,表达精炼而又到位。“唯有”一词,突出强调了只有牡丹才配称“真国色”,表明了诗人对牡丹的偏爱。在诗人眼里,婀娜多姿的牡丹哪里还是什么草木,只有把它比作“国色”才能写尽它的美好。“国色天香”则成了当时对牡丹的定评,也为后人所乐于接受和沿用。牡丹是花中之王,“百般颜色百般香”(邵雍《牡丹吟》)。但此诗却只字未提牡丹的色香,仅说“花开时节动京城”。这句表现了人们倾城而出观赏牡丹的热闹景象,以此赞颂牡丹为人赏爱的倾国之色。牡丹在诗人眼里,她姿色超群,是国中最佳“美人”,而且不止他一人觉得牡丹最美,不仅他一人钟爱于牡丹,牡丹花盛开的时节人们轰动京城的赏花场面就足以证明牡丹花容是如何倾城倾国的了。最后一句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时尚,说出了多数人的心声。这里“动”字用得极妙,仿佛使人看到了当时人们为了观赏牡丹而万人空巷、人头攒动的生动场面。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芙蕖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这首诗的别致之处,一是在于构思之巧。诗人带着一种陶醉之情来写牡丹之类,却只字不提花色之绚丽、花容之丰腴、花姿之婀娜、花香之馥郁,而是用芍药的“妖无格”和芙蕖的“净少情“的美中不足反衬出牡丹的风姿与多情,用热闹的观花场面、痴迷的赏花情景烘托牡丹的美好。全诗没有一个字正面描写牡丹的美丽,但字字句句都在绘牡丹美景、抒赞美之情。花开时节牡丹到底“国色”如何,赏花人又是如何“动”京城的,诗人把无限的想象和美感留给读者去丰富去延伸伸。这正是刘禹锡的高妙之处,也使得这首诗在众多的赏牡丹的诗作中不落俗套。二是在于立意之妙。自古以来,诗人们往往很少为了写花而写花,而是重在托物言志,即通过咏花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生活的感受和个人的人生理想。这首对牡丹的赞美诗也显示了诗人刘禹锡的理想人格。诗人认为芍药格调不高、芙蕖缺情少趣,因而不感兴趣,而对既有外在姿态、又有内在气质的社丹如此钟爱,可见牡丹花象征了一种尽善尽美的理想人格。刘禹锡几十年来所走过的人生道路,正是对这一理想人格的追求和实践。
瞿蜕园:“禹锡于贞元末尚未多见牡丹,而今大和中重入长安,牡丹又已不复为新奇之物矣。宜其不能已于咏叹也。”(《刘禹锡集笺证》)
聂言之:“这首诗未采用司空见惯的正面描绘的写法,而是通过其他花卉的陪衬烘托来突现牡丹的‘国色’神韵。”(《中国名胜诗联精鉴》)
刘禹锡(772—842),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梦得,洛阳(今属河南)人,自言系出中山(治今河北定县)。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间擢进士第,登博学宏辞科。授监察御史。曾参加王叔文集团,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被贬朗州司马,迁连州刺史。后以裴度力荐,任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世称刘宾客。其诗通俗清新,善用比兴手法寄托政治内容。《竹枝词》、《柳枝词》和《插田歌》等诗,富有民歌特色,为唐诗中别开生面之作。有《刘梦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