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9 18:06
赤峰市党委政府信访局是赤峰市的一个政府机构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四)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以及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为上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六)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旗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七)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
(八)承办市委、政府、自治区信访局和国家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办理、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干部人事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理论探讨、新闻宣传、收集和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情况,根据各旗县区和机关各业务科室报送的情报、信息,适时编发《信访动态》,给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热点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党建及党务工作;完成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综合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办信科
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来信和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及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信访信息;对重要信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办理网上信访等工作;负责对群众建议的收集、筛选、整理、分析研究和上报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就做好群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自治区信访局办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来访接待科
研究制订群众来访接待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批办的上访事项、呈转重要群众 来访事项、群众来访情况和内容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发生重大、异常上访或大规模集体上访,及时编发《来访快报》,向领导报送来访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排查异常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隐患;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的受理、登记和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自治区、赤峰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来访接待预案并组织实施;完成自治区信访局接待一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督查督办科
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交办、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办理中联办交办、转办我市的信访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交办、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同志对重要信访事项批示的交办、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的提出及督办工作;根据全市重大信访问题督查工作情况,适时编发《信访督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自治区信访局督查一处、二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网络信息科
负责市信访局局域网的系统管理与维护,确保网络安全、高效、稳定运行;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指导各业务科室应用好信访信息系统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相关工作;协助办信科办理网上信访等业务;负责信访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及分析、预测、预警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报表、分析、整理等工作,按月编发《信访简报》,给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完成自治区信访局信息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局 长:吕希民
副局长:张晓辉
副局长:邹德才
副局长:李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