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2-08-24 16:31

松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5月16日,其前身为热河省赤峰县人民法院。1983年更名为赤峰市郊区人民法院,1993年又更名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简介

松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5月16日,其前身为热河省赤峰县人民法院。1983年更名为赤峰市郊区人民法院,1993年又更名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全员现有人员19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5%,其中硕士1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1个,其中院内设15个部门:即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事务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法警队。派出法庭6个:新城人民法庭、穆家营子人民法庭、安庆中心人民法庭、初头朗人民法庭、上官地人民法庭、老府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松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所获荣誉

法院共有20多个集体和40多个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和奖励,松山区人民法院亦被赤峰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法院党总支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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