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2 17:40
赫尔姆斯-伯顿法是于1996年通过古巴自由和民主声援法。
主要是针对那些与美国的敌人(古巴)做生意的个人、公司、甚至是国家(例如该法案第三条规定,如果有外国公司同古巴公司作生意,美国公民和公司有权起诉它们并获得赔偿),实行“连坐”制——由于此法太过蔑视国际公认的行为准则,因此一直被各国唾弃,在21世纪初,美国政府迫于压力,一直推迟执行此法的执行。
该项名为《古巴自由和民主声援法》的法案主要内容有:加强对古巴的国际制裁;支持建立“自由和独立的古巴”;主张美国国民有权向美国法庭起诉与被古巴政府没收其财产有牵连的外国人;美国政府有权拒绝向与被没收的美国财产有牵连的外国人发放签证。
1996年美国通过“赫尔姆斯-伯顿法”。根据其第三条的相关内容,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后,一些美国公司和个人的财产被古巴政府“没收”,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法院向使用这些财产的古巴实体及与其有经贸往来的外国公司提起诉讼。由于担心执行第三条的相关内容会严重影响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1996年以来,历任美国总统都动用总统权力冻结“赫尔姆斯-伯顿法”的第三条。
2019年3月,美国国务院此前宣布于3月19日起启用“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条部分内容。这一决定使美国公民可以向美国法院起诉被美国列入制裁名单的古巴实体。美方还表示,日后有可能完全执行第三条的全部内容,即准许美国公民向美国法院起诉与古巴有经贸往来的外国企业。
2019年3月4日,古巴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执行“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条的部分内容,认为这是对古巴“侵略行为的新升级”。
2019年5月2日起,美国允许实施“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条的全部内容。
2019年5月24日,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和古巴外长罗德里格斯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谈,双方一致认为美国允许实施“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条违反国际法。
该法案的目的是威胁国际企业界,阻断外界与古巴的贸易与投资,强化对古巴的遏制,其实施的重点则是拒绝向在古巴投资的外国企业界人士发放入美签证,将美国的国内立法强加于国际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