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8 07:58
赵冰,女,汉族,1968年4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三级高级检察官,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历任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2024年7月,任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4年7月23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赵冰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决定赵冰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24年7月25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冰同志辞去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9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赵冰的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