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9 15:30
赵大光,男,195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1977年至2000年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1991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免去赵大光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