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3 21:45
赵大利,男,1961年生,黑龙江佳木斯市人,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学博士,辽宁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党总支书记、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专家,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副会长,辽宁省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大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委员会委员,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兼职律师。
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犯罪研究、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专著4部,主编8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多部著作、论文获得省部级、校级科研奖励。